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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9 07:12:33瀏覽10|回應0|推薦0 | |
政府便民措施又一樁!財政部表示,為提供民眾多元領獎管道,今年3、4月期起的公用事業帳單,將增列「領獎收 據」欄位,如果中獎,民眾就可持載有領獎收據的帳單,自6月6日兌獎日起,直接向郵局兌領中獎獎金,呼籲民眾繳完費後千萬別亂丟。 工商時報【王姿琳╱台北報導】 >信貸利率試算表 台北國稅局表示,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加入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的行列,並由公用事業核對中獎清冊通知中獎。 不過此種兌領獎方式,目前僅限於紙本帳單,若中獎通知是以email方式寄給用戶,中獎的民眾仍須自行印出領獎證明聯後再兌領獎。對此,國稅局官員表示,未來會持續精進,讓申辦電子帳單的公用事業用戶,亦可直接透過email領獎。 有鑑於此,財政部於去年12月15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加以公用事業紙本帳單作為兌獎憑證,也就是說, 公用事業開立抬頭為今年3月以後的帳單,將會增列「領獎收據」欄位,民眾如對中3、4月期以後的各期發票,就可以載有領獎收據欄位的公用事業帳單,直接向郵局領取中獎獎金,無須再到超商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官員指出,新增此種兌領獎方式,除可落實無紙化政策外,也能減少公用事業郵寄電子發票證明聯給中獎民眾的成本。對中獎用 戶來說,可直接前往郵局兌領獎,節省前往超商列印證明聯的時間,達到簡政便民目的。 不過,僅有辦理指定帳戶的民眾,中獎後會直接將獎金匯入該帳戶外,其他民眾若中獎,須先至4大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Kiosk)列印中獎發票證明聯,再持該證明聯到郵局兌領獎金;或由公用事業自行列印郵寄(如中華電信)中獎發票給用戶,除了增加領獎的不便之外,也未落實電子發票無紙化政策的目的。 官員補充,由於3、4期統一發票開獎日期為5月25日,因此,本項便民措施將 於兌獎日6月6日起實施,呼籲中獎民眾可多多利用。 2514E98915DEB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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