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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07 22:19:35瀏覽373|回應1|推薦5 | |
真的應該自我反省與檢討。 之前,我總是貪小便宜,愛超近路,明知桃園縣平鎮市公所後側是單行道,我偏愛逆向行駛,可以少等一個紅綠燈,每次視為正途,快速、開心的逆向騎車。 直到1206下午3時許,我依習慣騎車逆向行駛,在最終的轉彎口位置,看到一個警察大哥,在旁揮手,示意我停機車。 面色慘白的我,想說(真倒霉、XXX、很衰、不應該、警察沒事找事、政府搶錢、為何是我、爛人....),甚至想闖過去、拒絕停車、找理由婉拒開單、關說等。 但我一句話也沒說,因為,是我不對,明知單行道,還是常常逆向行駛。 很多人遇到做錯事,就開始檢討別人,先說別人不對,以強調自己行為的正當性。事實上,我應該從自己做起,先反省、檢討自己。 警察沒錯,他的工作職責就是抓壞人、開罰單,我虛心接受這張罰單,但不敢讓老婆知道,日後再也不會逆向騎車了,因為,我不願再次違規,幹麻與自己的鈔票過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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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