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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6/27 20:20:05瀏覽72|回應0|推薦5 | |
古語有云:「萬惡淫為首」,意指「淫亂」帶來無盡的罪惡,致聖先師,孔子卻曾說:「食色性也」,愛好美色既屬人性,「食色」與「淫」之別何在?老人姑且嘗試猜測一下,「食色」應指「對美色,無踰矩、過度之欲求」,「淫」仍無節制、踰越之色欲追求,使人為求「美色」之滿足,不顧一切代價,傾家盪產、偷、搶、殺人、英雄賣國、…無惡不作。酒在中國的文化,更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俗語說:「小飲怡情」,但「飲酒 」與「食色」相同,使用不當、過量,皆可傷身、殺身。宋朝的「杯酒釋兵權」、皇帝賜愛臣「毒酒」、償他「好死」,免抄家滅族或殺頭的羞辱是歷史事蹟。因此,老人替酒冠上,「萬喪酒為首」的封號,「喪」者死也,此「喪」,是「己喪」、「他喪」,這「萬喪之首」是「實致名歸」、「恰如其分」。 老人憑甚麼給「酒」,中國的「國飲」,封此「萬喪酒為首」的雅號,總得說清楚,講明白。話說多年前,曾經遇歐美人士,特別選擇、安排時間來參加尾牙,他們的解說是喜歡感受台灣人,酒大口喝、划酒拳的瘋狂(這是獨有的國粹),喝了銘頂大醉,晚上由廠家抬著回旅館。 這幾天老人巧遇二件,醉酒事件(應該說是大樓常態事件),某日清晨約六點出門,發現隔壁大樓的入口,躺著一名穿著白色襯衫、西褲的醉倒年輕人,睡了很香甜。上週五傍晚回家,進入大樓在電梯口,站著2名胸胸相貼的年輕男生,老人真佩服那男士,人已醉倒,無法站立,隨行的男生是用身體支撐著他,仍然進大樓內的酒店消費,喝第二回合。雖然國人知道,喝酒傷肝,導致多種癌症的危險性,但仍愛不釋手,趨之若鶩,身先士卒,死而後矣!此乃「己喪」,數字不可考(摔死、醉死、病死、打架死…)。 中國人非常好客,表示對客人的熱情,賓主盡歡,必需讓客人喝酒喝到「倒」,喝到「掛」,才是善盡主人招待的熱忱。數週前,彰化發生的一件酒駕,撞死人的車禍事件,肇事者,因端午節給親友送粽子,受禮者,熱情招待,酒足飯飽,他駕車回家路上,便發生事故,造成他人的死亡,這是「他喪」,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今年的1-5月酒駕共殺172人(因此172條人命而憂傷致死的未列入計算的)。 同樣是「殺人」「商品」,菸類商品,依照規定,必需加徵「健康捐」、需在菸盒印上「吸菸危害健康」,但酒造成傷亡,同樣是危害健康,卻不需標示、徵收「健康捐」、「傷害捐」,這是令人不解。同樣是造成社會巨大的傷害與成本,孩子的性別教育,我們是從小學,便納入課程,教育部甚至花大把的金錢,請專家寫性別教材。但菸、酒、毒對社會、家庭和個人的肉體傷害、心靈創傷,不亞雅於性別問題,為何教育部未曾思考納入小學教育。對已養成習性的成年人,我們只能消極的運用法律制裁處理,對孩子們,我們必需承擔教育他們的責任,從小培養他們,拒絕菸、酒、毒的誘惑,從小札根,否則孩子們成長後,如何具備免疫力,抗拒五千年的國飲毒害、菸與毒誘惑。教育規劃者請多一點點前瞻性,請不要蕭規曹隨,抱著老祖宗的觀念,孩子「天生天養」,無為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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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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