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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文化
2011/06/23 20:01:53瀏覽675|回應0|推薦4

最近一年霸凌相關事件層出不窮,往往相關單位僅重視青少年學子的校園霸凌,雖然已要求各級院校正視問題,將霸凌者移送法辦,但校園霸凌事件,並未從校園中消失。事實上,霸凌事件天天如影隨形的存在日常生活中,它無孔不入、甚至是我們文化的癮形打手,我們如何能期望一群天天受到文化霸凌薰陶的孩子們、天天受著父母身教示範的孩子們,能不身體力行,霸凌行為。

昨天,老人家和一群年輕人談論「霸凌問題」,大膽的問他們說:「你們誰曾霸凌他人」,在場年輕人,只有一人偷偷的抬一下小手,另一人則說「或許」。但我老人家挑戰他們說:「你、我每一個人都必然曾經霸凌他人」,其差異應是「頻繁」度、「強」度和「形式」問題。老人家相信許多人,「不服」的說:「我從不霸凌他人」。

聖經的一則故事,很適合在此思考,一位行淫的婦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依照律法,那婦人該以石頭打死,但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聽了這話,人便一個一個散去。如同我老常告訴年經輕人,「孩子的說謊是父母教導和訓練的成果」(目的是提醒今日的年輕人,未來當父母請多加注意),請問那一位父母不曾,因為不想接某人電話,要求孩子告訴xx,媽媽/爸爸不在家。日常生活中,我們必然曾經或經常性的霸凌他人,問題是我們「覺察」嗎?

今天早上,剛好和同一樓層的一位美女及她的友人一起搭乘電梯,不到二分鐘的共乘時間,這美女(從事八大行業)很刻意的複述二次,她在大樓門外遇到一位恩客…,這恩客…她自「三重」招來100多人把男子修理了一頓…。乍聽之下,這只是一段美女訴說給友人聽的炫耀之話,但卻是充滿了霸凌企圖的語言(老人心生恐懼,這就是我的鄰居啊!)。回顧幾年前,行走大街上,經常不小心的,聽到類似的話語,「咱阿x足夠ㄟ,意嚨拿xxx玩,找他去xx府,才回去,就呼他巴掌」;「咱阿x足夠ㄟ,拿許信x、施明x都給他迫走…」。這種事件,如發生在自我身上,相信,這些人一定會認為自己是遭受權力擁有者的霸凌,但因為他們擁有共同的信念,當時許多人把此一霸凌行為視為一種「族群驕傲」、「族群榮譽」、「睿知與聰穎」,請問,這和我們今日校園中青少年以「結群」霸凌弱者為傲,差異何在?

每天打開電視新聞總是看不完的「社會霸凌」事件,如,年青人因為超車或無法超車,便用車子檔在車道或「窮兇極惡」的使用語言、行動「霸凌」另一駕駛,但我們的新聞媒體或社會大眾總視之為「情緒」事件。佔用停車位的路霸,把侵入他所霸佔車位的車子割破「車輪」、劃破「車體」,不也是一種「霸凌」行為嗎?江漢聲的冤死,不也是「軍」、「警」、「檢」、「法」等單位,運用其集體之力量、職務、職權,「霸凌」冤死者及其家屬嗎?才暴發的毒塑事件,所謂的受害廠商,於事發不久即召開記者會高喊「國賠」,他們(未善盡公會之社會責任)未對社會大眾表達任何慚愧,反勒索國家與人民,不也是一種集體「霸凌」社會大眾的行為嗎?請問,誰譴責他們了?我們的官員,更是善意的回應食品大廠,給予免稅,此一行,不也是公然「霸凌」受害的全體民眾嗎?

每天打開電視,政論性節目(晚上九點)的來賓和主持人「窮兇極惡」的批鬥立場不同的政黨,不也是利用「媒體」力量,公然「霸凌」他人,踐踏人民的智慧嗎?一些名嘴,利用其優勢的三寸不爛之舌,顛倒是非,指黑為白,不也是霸凌」民眾,愚弄民眾的智商嗎?我們的民意代表(立委諸公),各護其代表之政黨,常態性的癱瘓議事、延礙立法(如公平稅制、具公義的福利制度、大眾民生利益之立法…),不也是霸凌我們,這一群,四年才能做一天「主人」的民眾嗎?這幾年飽受批評的「恐龍法官」、「怠忽職守」、「貪瀆的官員」、「濫權的官員」(經典作品是阿x的「二次金改」),不也是運用他們的終身職業保障(金飯碗)與權力「霸凌」市井小民、社會大眾嗎?

日常生活中,我們取笑他人、批評/議論他人,人際關係中,職場的利益分配中,我們排擠/孤立,非我族類,不也是一種「霸凌」嗎?日常生活中,我們逼迫/壓迫他人,符合我們的需求,符合主流意識、符合社會規範者,如第三性別、同性戀者等,不也是一種「霸凌」嗎?日常生活中,「三字緘言」(現代年青人已「青出於藍勝於藍」,能把「三字經」當國歌和順口溜唱)、「中指」的使用,不也是一種「霸凌」嗎?家庭中仍普遍存在的父母視子女為其資產、支配子女生命,不也是霸凌」嗎?

我們天天把環保放在嘴上,雖知地球的拯救已不容延緩,但你、我,誰願意放棄今日的生活享受,捨棄地資源的使用權(不開車、不吹冷氣、不購買非民生必需品,回歸簡樸生活),把這使用權留給未來世世代代以維護其生存,這不也是「霸凌」嗎?自從馬先生執政後,許多人極端不滿,為甚麼馬(不像阿x)把手伸入司法,還給社會大眾公義,將前朝的貪官污吏,全部送入大牢,追討「金款」,馬先生如果真的把手伸入司法,不也是一種「霸凌」嗎?孔子曰:「爾愛其羊(金款),我愛其禮(法制)」,於此一層面上,感謝馬先生,展現了一位非「霸凌」者的典範。否則,馬先生和我們所看的警匪片中,因「公義」之名,以「私刑」暗殺匪類的「好」警察,差異何在?

老人家常說,我們沒有權力責備年輕世代,因為他們是我們的「縮影」,我們不希望他們是「施暴者」、「霸凌者」,我們更應責求自己,不成為年輕人的「霸凌」典範。讓我們放下我們的「掌控性」、「支配性」、「單一性」…(老人家得承認我仍在調整、學習),讓我們成人的世界多一點、「人性」、「包容性」、「尊重性」,給未來世代營造一個「溫」、「良」、「恭」、「儉」、「讓」的社會情境,容許新世代展現「適性」的我、「自主」的我、具「尊嚴」的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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