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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14 12:08:11瀏覽322|回應0|推薦3 | |
昨天下午老夫路過台北市郵局的某大郵件集散中心,正要跨越車道(老夫是符合交通法規,行人與直行優先),突然聽到巨大的哨聲,看到車道入口內約2-3公尺,站了一位郵局的交通指揮人員,一手握著手機講電話,另一手夾著香菸,他老先生大手一招(他雙眼是看著需要進去的車子,不是叫老夫通行,根本是漠視老夫的存在),示意一輛在馬路上,正準備回郵局的公務車右轉,由車道進入郵局。幸好開車的郵務士,有注意路況,看到老夫在車道上,他停下,讓老夫通過車道。老夫很想知道,假如老夫真的被撞,這賠償是誰負責,執行公作時,持手機講電話的指揮人員?開公務車的郵務士?郵政局?老夫只能無耐的說,台灣的行路權觀念,執行交通指揮人員的職業道德,交通理念,還有一段很長,很長,很長的路要走,這未善盡業務執行者的教育、督導責任,該歸屬誰?執行業務者的傲僈、無視專業形象、專業守則、專業倫理,陷他人、同袍利益於不顧,真讓老夫佩服了五體投地! 前陣子,老夫去了一躺大陸,以往大陸給人的交通印象是喇叭聲不絕於耳,車子絕不禮讓行人,這次的大陸之行,卻讓老夫改觀。坐在交通車上,不會聽到剌耳的喇叭聲,更看不到車子逼人的畫面。好幾回,老夫腳踩在黑白相間的斑馬線上,車子便在數公尺外,完全停止,等待老夫穿越馬路後,才敢起動。大陸的車,已經文明進步到,不玩人車各憑本領,你過你的馬路,老子開老子的車子,搞擦邊球的遊戲。台灣的開車倫理思維,過關是證明老子開車技術好,小車禍憑本領談理賠,大車禍快脫產,反正撞殘、弄死,永遠是別人家的夫、妻、兒、父、母,證明我開車技術好,我的成就感(對許多草菅人命的駕駛而言,成感絕對比蹍死人重要)才是王道。以往去大陸遊玩,每當看到「文明單位」、「文明社會」,老夫總是暗想,因為社會尚未文明,才需要掛出大大的「文明」招牌,似乎今日的台灣,真需要在每一個車牌,每一個車道進出口掛上「禮讓行人是文明的表現」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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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生活|亞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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