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扁案審判長鄧振球..............
2009/09/24 23:51:07瀏覽934|回應0|推薦4
審判長鄧振球 扁羈押庭受矚
更新日期:2009/09/24 23:01 民視新聞網
高等法院抽籤決定,由審判長鄧振球,率領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組成合議庭接手扁案,其中,鄧振球在陳前總統去年底羈押抗告成功的合議庭中,擔任受命法官,當時以羈押理由不足,將案件發回更裁,另外他還裁定王令麟交保,與判宋七力無罪,24日會如何決定陳水扁羈押與否,備受矚目。


高院抽籤決定扁案二審的承審法官,審判長鄧振球,司訓所24期,曾任司法院刑事廳長,經手案件,包括宋七力詐欺案二審判決無罪,王令麟羈押抗告,發回更裁,
還有去年底陳前總統羈押抗告成功,法官就是鄧振球。


他在扁抗告裁定書中提到,法院審查羈押原因,當仔細處理以保障人權,可以看出鄧振球不輕言羈押的審判風格,不隨便押人,鄧振球也不主張重判。


除此之外,鄧振球在民間司改會2001年法官評鑑中也是名列前矛,當時品德操守評鑑第1名,就是現在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鄧振球第2名,第3名是曾經釋放扁的周占春,巧得是,鄧振球與特偵一班檢察官吳文忠,還有周占春曾經同窗。
扁案二審合議庭法官名單出爐,由鄧振球法官擔任審判長。對此立委邱毅表示,以鄧振球的風格,如果陳水扁被解除羈押釋放,甚至最後判決無罪或象徵性徒刑,他都不會太意外。

邱毅說,鄧振球先前就曾經撤銷過臺北地院蔡守訓合議庭的羈押陳水扁裁定,基於心證已經建立,因此極有可能今晚就將他釋放。

他表示,鄧振球向來自詡採取「嚴格證據原則」,過去多次將一審被重判的重大案件被告,因為證據效力不夠強,或是證人逃亡等因素,改為輕判或無罪:例如轟動一時、遭到監院三度彈劾的周人蔘電玩弊案,一審被判廿年的檢察官許良虔在更三審被他改判收賄與圖利均無罪,只有洩密判一年四個月,由於羈押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四個月,因此立即釋放。前北市警局督察長陳衍敏,一審收賄判十八年,更三審改為無罪。前板檢主任檢察官洪家儀一審判兩年,更三審被鄧振球改無罪。

另外,宋七力一審被判七年,二審被鄧振球改無罪。王令麟案,檢方的羈押聲請也被他駁回。但謝啟大與馮滬祥被曾文惠控告的「運鈔案」,一審無罪,二審卻在他手上改判有罪。

不過邱毅表示,本案的陪席法官潘翠雪與受命法官彭幸鳴,在司法界都是有為有守,而且對於喜好耍弄心機的被告,傾向於收押。因此自己還不算完全絕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24日將扁家四大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下午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晚間8時50分,合議庭認為扁家在海外仍有鉅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高院庭長溫耀源表示,「由於被告陳水扁原審犯罪嫌疑重大,且證據顯示,海外仍有隱匿資金,且被告曾經擔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熟稔,有逃亡可能,因此裁定羈押。」

陳水扁延押庭的結果,高院做出決議,認為羈押理由仍然存在,因此判定延押;高院庭長溫耀源表示,本案被告陳水扁先生經原審判處6項罪名,本院合議庭認被告陳水扁先生於本件犯罪嫌疑重大,且尚有海外鉅額資金狀況待了解,相關洗錢之行為,遭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發現後,有證據顯示仍有隱匿資金之舉,又被告陳水扁先生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有羈押之必要。

溫耀源並指出,詳細羈押理由,合議庭將以書面裁定載明並送達當事人(扁);他表示,被告陳水扁先生今日就上訴意旨及羈押的必要性,多所陳述,本院合議庭都已聆聽,亦將於未來審理程序

此外,媒體問到原本說20分鐘後公佈評議結果,為何時間會往後拖延?溫耀源表示,「因為羈押理由必須撰寫清楚,加上因為文書作業處理,因此遲至8點多才公佈。」

此外,24日合議庭三名法官分別是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女)、陪席法官潘翠雪(女),兩名女法官堅決反對釋放扁,因此最後票數以2比1,裁定將扁續押。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qaqa&aid=3347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