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你好,祝你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每天都幸福快樂
介紹一個地方可以聽西洋歌曲 & 學習唱西洋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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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 To Vancouver Aquarium 溫哥華水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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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我的部落格溫哥華與臺灣是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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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送來一款桂栗綠豆燕麥粥,請簽收喔!
謝謝支持鼓勵..請多多指教!! 我所抗議的對象是政府的政策朝令夕改.政策大便!! 妄顧人民的基本人倫.換個立場.將心比心!! 我只求能全家團圓....就這麼簡單 真希望如您所說..能夢想成真..全家團圓!!
我老公去移民署(以前是入出境管理局)積極詢問.該如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事宜.境管局官員說:要辦收養大陸小孩之後才能申請該名小孩來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規定.台灣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 但官員安慰我們說:沒關係現在你們沒辦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團圓.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時間等到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後.妳便可依妳自己身分申請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團圓(12歲以下.如超過12歲也不能來台).想一想只要8年後我們全家可全家團圓.但是96-09-05變天了.希望落空了.被無情無血無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獄.政策大便.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這樣的政策您說我全家人會服嗎?妻離子散的結局.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准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4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大便.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Hi, ant...
看了你的網誌,心有戚戚焉... 我和你年齡相仿,我也是12歲就到紐西蘭來唸書...
24歲時,我嫁給我家老爺(老爺是"正港"的紐西蘭男人)...
有空到我的網誌逛逛...
嗨~~你好
在你的部落格裏,看到你介紹了很多美食資訊,內容精彩豐富;想來你是一位熱愛美食的同好,在這裡跟你介紹一個新網站 www.foodshow.tw 美食愛秀網,這是一個專門介紹分享美食心得的交流平台~只要跟美食有關的資訊都能由美食愛秀網分享給同樣熱愛美食的朋友喔!
也幫你衝衝人氣願你順心如意 s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