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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與郝龍斌,都是迷姦郎論。
2012/08/29 12:54:09瀏覽712|回應2|推薦3

 

最近台灣最紅火的兩個男人,不就是李宗瑞與郝龍斌嗎?李宗瑞是頂頂大名富豪李岳蒼之富家子,郝龍斌卻是頂著名的虎將郝柏村之子,而且是現任台北市長。本來把他們合併討論,很有不敬之意,因為李目前是看守所忠字號貴賓,深受所有受刑男犯的歡迎,視為他日雞姦對象。而郝則貴為首都市長,出入有隨扈左右保護,誰也不敢對他無禮,但是郝龍斌卻自持有權隨意雞姦司法,這就是李郝兩人之大不同之處。換言之,一個是很有可能是刑犯雞姦對象,而另一個自以為有權雞姦法律及選民們。

要說李宗瑞是個淫魔,倒不如定位是隻淫蟲還比較貼切,李要行淫的對象,是跑夜店的眾多辣妹美眉,不管她們是自願獻身或被迷姦,或收屍回家驗屍,更同上攝錄鏡頭,留下對一般正常大眾是不堪入目的影像,但是此等影像卻是對某些心理變態者,或本身就屬無恥一族的,卻是治病麻醉藥劑,心理良藥也。對於郝大少來言,隨時變色,背著良知隨波逐流,強姦法律,同李大少爺上夜店找對象行淫,真有異曲同功之妙也。郝大少有否上夜店我本人不知,但是郝大少把政壇當作他風流快活找樂子的地方,本人就十分肯定,同樣是迷姦,同樣是收屍驗屍,郝大少的對象就是一般選民大眾與及法律,不過他下的藥可不是一般迷姦藥,他下的卻絕對是政治迷姦藥也。郝大少較之李大少更具下藥專業性,李大少是一碰上,不管張三李四,看上眼的必不放過,沒有時序可言。郝大少最會找機會,一到適時適候,立下重藥,往往收獲極大,必然名利財色兼收也。就歷史而言,2001年郝大少以識時務者為俊傑之姿,由泛藍轉投阿扁懷抱,當時藍營陷入谷底,形勢同日正當中之綠營,何只是夕陽西下,幾乎是深陷絕地也。郝大少適時表態效忠新主,真不愧一時俊傑,當了阿扁愛將好幾年,直到2006年,紅衫興起,綠營好景不在,郝大少立馬辭職,再投紅衫部隊,同時拋棄新黨,直接要求重回正藍國民黨,主要還不就是馬英九又再日正當中,國民黨氣勢如洪,此時不再變回藍色力爭北市市長,郝大少豈非傻爪乎?郝大少又一次當了識時務的俊傑了。直到今天,國民黨好像又再氣盡力衰,當然啦,郝大少識時務的時候又到了,今次以迷姦方式強姦法律,建議為擺脫藍綠相爭,以保外就醫方式釋放阿扁。換句話說,他郝大少的意思,十分同意同路伙伴綠營政治人物的同一論調,就是不管實情如何,罪犯陳水扁因為是前任總統,也就有病無病,重病輕病都好,就用一個保外就醫的方式放他出牢。亦即是說,只要是前任總統,犯貪污罪也是無罪,一定是貪污有理,坐牢可免也。如此一來,國家法律可以被人強姦,一切選民也可以被人迷姦。而下藥迷姦法律及選民的,可就是郝大少及綠營之政治人物也。如此來說,比較之下,李宗瑞與郝龍斌,同屬淫蟲類別,唯一分別,李是人性上的淫蟲,郝卻是政治上的淫蟲而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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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YouGo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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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漏掉最大尾--馬英九!
2012/11/22 12:18

瞧! 馬英九的行徑是全國性的, 李宗瑞與郝不過是對區域的傷害.

然而, 更可悲的是一直有幫馬粉飾甚至甘為打手馬前卒的"被迷姦受害者"不認為自己受害, 這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kkk
說得對。
2012/08/29 13:30
真說得入木三分,給作者一萬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