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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1711了然於心
2012/01/19 23:31:17瀏覽63|回應0|推薦1
委屈1711了然於心



委屈 歌詞


作詞:林秋離/李志清 作曲:李志清

我知道的 已經是越來越多 我只等你主動開口 坦白對我說
越靠得近 越暴露我們的寂寞 這樣的愛遠比分開 還要更難過

I'm Sorry 你說 最後還是選她不選我
儘管我陪你撐過生命之中最壞的時候
我的溫柔暖和雙手治好你的傷口 可是你說愛情世界已由不得我

I'm Sorry 你說 不想看我委屈的難過
雖然我還要比她更了解你心裡想什麼
要我放開 要我明白 是你要我接受 此刻的我卻失去自由

我知道的 已經是越來越多 我只等你主動開口 坦白對我說
越靠得近 越暴露我們的寂寞 這樣的愛遠比分開 還要更難過


I'm Sorry 你說 最後還是選她不選我
儘管我陪你撐過生命之中最壞的時候
我的溫柔暖和雙手治好你的傷口 可是你說愛情世界已由不得我

I'm Sorry 你說 不想看我委屈的難過
雖然我還要比她更了解你心裡想什麼
要我放開 要我明白 是你要我接受 此刻的我卻失去自由

I'm Sorry 你說 最後還是選她不選我
儘管我陪你撐過生命之中最壞的時候
要我放開 要我明白 是你要我接受 此刻的我卻失去自由

此刻的我 失去了自由

@@@

了然於心…塵埃落定。

最後,妳還是哭了嗎!?...許多年的委屈、、一洩而下。

怪罪他人,…又有何用呢!?

@@@

「幹麻那麼愛哭呢!?...妳哭什麼呢!?、、」

「我就愛哭啦,不用你管啦,…嗚、嗚、嗚。」

每年都很尷尬=不上不下,…今年卻是=很委屈+難堪,…哭了也好=算是一種表態、、,我對我自己=應該有更多+更深刻的要求。

@@@

「妳哭的時候=也很好看!」

「真的嗎!?...哇... 嗚、嗚、嗚。」

「??哈哈=怎麼了,…哭什麼呢!?妳也說說看啊=別光一直哭!!!」

「不知道=就是很委屈啊!」

「委屈什麼呢!?」

「我們社團期末抽獎=沒我的份啦…社長說=我喜歡遲到+早退…而且=也很少上社團的課=所以,沒我的份啊!、、嗚、嗚、嗚,~討厭死了啦。」

「這有什麼好哭的呢!?...別哭了=沒事了啊…妳喜歡什麼獎呢!?我送妳=就是了啊!」

「嗚、嗚、嗚,我才不要你的獎啦…氣死我了=算了,我下學期…退社=就好了!」

「??你不是=很喜歡…舞蹈社嗎!?...真的因為這件小事=就退社嗎!?」

「對啊,…反正=我可以自己再組一個社團!」

「好啊,…妳想組什麼社團呢!?有志同道合的社友了嗎!?」

「沒啊,…還是舞蹈交誼社!、、沒啊=我那麼懶散=那來社友啊!」

十年前,…和十年後的現在=有何兩樣呢!?

@@@

他參加=書法毛筆社啦!

「要不然=妳來參加我們的社團活動!」

「??什麼活動啊=哈,寫毛筆字嗎!?、、好無聊=我才不要參加什麼…書法毛筆社!」

「哈哈=隨妳啊,…但是,身為社長=本人隨時歡迎妳啊!」

@@@

晚安+下次見!!!

@@@

書法社簡介: 逢甲大學書法研究社,創立於民國五十三年,與本校國畫社及篆刻社,合稱為逢城墨坊三社,故又名逢城墨坊書法社。

社團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書法研究社名為「私立逢甲大學書法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本社以發揚中華書法國粹,提升本校藝術氣息,陶冶社員涵養為宗旨。
第二章 組織
第三條:本社設社長乙名,代表本社對外交涉及對內掌理;總幹事乙名,負責協助社長;執秘若干名,負責推動社務。
第四條:社長於每學年結束前,就全體社員中,由社員大會選舉產生,方式以不記名投票表決。
第五條:社長任期一年,期滿不得連任。
第六條:社長因故無法行使職權,得由總幹事代理之,兩者無法行使時,得由執秘代理之。
第七條:本社採內閣制,由社長組織內閣,另設顧問數名。
第八條:本社設有職務與其工作職責:
執秘長:管理社團內部的運作情形,負責掌控各組與幹部群的工作情形,予以督促與幫助,並作為社長與幹部之間的橋梁。
總務長:負責全社的資金與保管,並且掌控活動經費與社團經費的使用,此外,負責社產損壞的申請與社費的收取。
公關長:對外負責聯絡其他校同質性社團以做交流,對內聯絡社員、宣傅各類活動。
美宣長:負責社團美工的工作,諸如活動海報、廣告傳單和社團美化等。
文書長:負責所有文件、活動企劃書、報表、開會紀綠等,並負責保存各類文件建檔。
資訊長:負責社團資料電腦化,以及管理社團網頁等。
顧問:由資深社員擔任,提供社務諮詢。
第九條:本社得商請課外活動組,聘請書法界老師為指導老師。
第十條:本社每學年初及學年末,各召開一次社員大會。期初以討論章程為主;期末則以討論社上活動成果缺失為主。
第十一條:社費於入社時繳交,即為本社社員。
第十二條:非本校學生繳交社費,及社員離校後,以社友稱之,可參與本社一切活動,唯不能參與社上職務之運作。
第十三條:本章程經由社長同意,社員大會通過,呈報訓導處課外活動組核備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四條:本社固定每週二下午12點30分召開會議,若缺席人數達三人時,當天會議將不舉行,以討論會方式進行,會議則再擇日舉行。
第一次修訂日期:2003年6月6日
第二次修訂日期:2006年2月18日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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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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