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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1145如此投入
2011/04/17 22:15:24瀏覽253|回應0|推薦2
火花1145如此投入
   

   

   

   

   「我們的行程=有大長今+火花…冬季戀歌,全是韓劇、、有名的場景…;我就是看上這些行程=才來的…本來=我朋友=要陪我來=後來臨時有事取消=好無聊…!」

   

   「嗯、、。」

   

   「你知道嗎???我最喜歡的韓劇=女明星…李英愛=她主演的火花…就是在旅行的時候=遇上她喜歡的人喔!」

   

   「嗯、、。」

   

   天啊=好聒噪的小女孩=聽得頭疼,、、什麼韓劇=哈哈,好可笑…他從來都沒想過要來韓國玩…,要不是他母親=辦好全部行程、、,臨行前=又有事…他只好自己來了!

   

   如果,可以從頭再來=我還會選擇如此投入嗎???

   

   @@@

   

   你對我,有任何要求嗎???

   

   沒有,、、我對妳…一無所求!

   

   @@@

   

   於是,我終於明白,不論我認識你多久=都無法觸及,、、最後的底限。

   

   如果=我們能安然度過這次的危機=我們的將來,…會是怎樣呢?

   

   如果=我說…我從來=就沒有以後呢?...親愛的女孩=妳還不懂嗎…我的人生=很久以前=就停止了!

   

   從我,遇上妳、、那一刻起=就是我的天堂。

   是妳美好而單純的靈魂,在黑暗中…閃閃發光!

   

   @@@

   

   劇情簡介 :

   

   由一對男女婚前在泰國發生的邂逅開始一段難以理清的複雜感情…

   

    
李康旭(李璟榮飾)與卜之賢(李英愛飾)在泰國旅程當中相識相戀,進而發生一夜情的轟轟烈烈地愛情火花。然而兩人回國之後才發現,對方各自都已有結婚對
象,在社會禮教的規範下,兩人都沒有勇氣追求真愛,只能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之後,決定繼續維持原本生活範圍然而命運之神早已將兩人牢牢地鎖在一起,幾次不
期而遇,讓康旭和之賢彼此更思念對方,後來康旭的妻子終因丈夫的心另有所屬而決定離婚,之賢也無法習慣豪門企業的生活而求去,但是兩人都不知道對方的狀
況。

   

    一年後,之賢得知康旭離婚的消息,激動不已的打電話給康旭,訴說這些日子對他的思念,在像火花一樣美麗的夕陽下…

   

   @@@@@@@@@@@@@@@@@@@@@@@@@@@@@@@@@@

   

   小海女!

   

   海邊風大,、、要不要加件衣服呢?

   

   不用了=謝謝你!

   

   妳家在哪裡呢?...我想=可以去看看妳的爺爺+奶奶!

   

   喔=好啊,、、就在=前面的三合院。

   

   @@@

   

   怎麼突然=好溫柔…奇怪的小少爺!

   

   「阿嬤+阿公…,他是我老闆啦!、、說要來=看看我們家。」

   

   「歡迎啊…!」

   

   三合院的紅磚宏瓦房=門很低=他都快頂到頭了,、、空氣中有種潮濕的霉味+老年病人的氣味…;可是=可以見到…屋子裡到處=都整理的很整齊、乾淨。

   

   余翡=一到家…就開始捧茶端藥,、、煮飯,、、一刻都不得閒!

   

   快到中午了,、、天下起雨來了!、、還可以聽到=門前…海浪拍岸的聲音,、、她們家=離海那麼近=一推開門…就是大海!

   

   @@@

   

   真好,、、好溫馨+安靜的地方!...他走片世界各地=從來,沒有一個地方…如此=讓他心曠神怡!...他父母=很早以前=就分居了,…他父母=從來都不說以前的事、、。

   

   她母親=是在這裡懷孕的…這裡=是他的家鄉!

   

   妳、、是我的女孩嗎???

   

   @@@@@@@@@@@@@@@@@@@@@@@@@@@@@@@@@@@@

   

   小助理!

   

   「余翡…妳進來辦公室一下!」

   

   「喔=啥事!?、、副總=要買便當嗎?」

   

   「哈哈=不是,、、我認真考慮過=妳上次提的借款計畫!、、ok,我願意私下幫妳,、、不是用公司的資源,、、我借給妳吧!」

   

   「真的嗎???你借我=三百萬…喔=謝謝你!」

   

   「妳的薪水=3萬,、、所以每個月要還我ㄧ半=1.5萬,一年還18萬,300/18=16年…妳要還16年,、、16年=很久+很
久…16+24=40,等妳還清時=40歲了、、,還有利息=還沒算…;我把妳當成…我妹妹看待…車子=去賣一賣吧,回家裡住=省點房租…,妳在公司、、
如果=表現好=還可以加薪=請加油吧!」

   

   「喔=謝謝你、、。」

   

   沒有理由啊,完全沒有理由!...但是,他願意替她還債,、、是因為=他好心+善良=一念之間!

   

   路加福音:第六章30…向你求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不用再要回來。

   

   @@@

   

   晚安+下次見!!!

(2011/04/17 发表)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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