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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為被告,這一次是真的!
2009/10/13 00:06:39瀏覽11692|回應15|推薦98

去年雙十節有個天殺的愚昧!列為被告,這一次是真的!

 

不知道是哪一個愚昧,告我網路詐欺!天殺的,我在發現email異常時,還好意寫信告訴他,我email被盜用了。沒想到對方還嗆回來,要我等著收法院傳票,最後還給我一個『嘻嘻』!哼,真是好心沒好報!這位被騙還可以『嘻嘻』的,真是愚昧得可以。

 

但等來的是警局的通知書不是傳票,也不是用寄的,而是管區的直接拿來我家。且管區還Delay,分明想吃案,又不敢吃。管區又一身流浪漢樣,這分明就像是詐騙的。但列為被告,這一次是真的!因此還跟弟弟爭執不下,弟弟相信流浪漢是警察,我卻覺得像詐騙的。

 

我們都自信不會被詐騙所騙,所以我罵弟弟太天真、太沒有社會經驗、太容易相信人。弟弟罵我不要逃避現實,帳號被盜用是事實。雖然爸爸媽媽都站在我這一邊,相信是詐騙的比較不麻煩。但弟弟是PTT會員,資訊交流豐富。

 

165165的回應更好笑了,說我的通知書他又看不到,所以也無法幫我解答。這不是誰說,有疑問就打165的嗎?還要我就近到警局去問!當然知道他看不到,但我可以描述,或是傳真呀!第一次打165165卻這樣掛掉電話!

 

左看右看,通知書光是應到時間Delay就覺得是詐騙的!上面有身份字號跟出生年月日也不稀奇吧!這是詐騙的基本功!但有個偵字第幾號的,就有點懷疑了。但檢察官都能假冒了,隨便編個號碼也不難吧!所以詐騙的機率又偏高了!

 

但人家說要告我,也是真的!但不是說叫我等傳票嗎?為什麼是通知書呀!該不會是愚昧的想整我,自己製作的吧!我想太多了嗎?愚昧的如果有這麼聰明,就不會被騙了!說的也是驚醒疑神疑鬼中的我!

 

好吧,姑且相信弟弟!弟弟都幫我偵察過一切真假了!後來還是上網查通知書上面的警局電話,雖然查了還是故意打105問,再打去警局問有沒有信上寫的那位偵察佐,真的有,但他休假中。越來越像真的了!但休假中,沒有代理人,又讓我覺得詐騙的,也是有分業務區域的!

 

幫他接電話的,還問我『有沒有他們警局的章』。仔細的看一看,該不會是那個最下面用藍色字體寫的局長名字,就是代表他們的章了吧!警局的章,應該是像公司大小章的方型模樣才正式!藍色字體寫的局長名字,真是好不正統的章,但..是真的!這會兒,詐騙的要擺脫嫌疑了!偵察佐可不是一般的管區警察,是刑警!

 

多方查證,從沒有這麼希望真是詐騙的。總之,整個警網系統,都被我癱瘓了吧!沒有一個有用!列為被告,這一次是真的。是我一直在掙扎著,如果是詐騙的,就不用跑一次高雄了。且還是雙十節耶!姐弟爭執,證明三個臭皮匠贏不了一個諸葛亮!自負的弟弟總有對的時候!

 

我不是投案,是說明案情!雖然癱瘓了他,但我還是很配合警網作業吧!比較介意的是,偵察佐在做筆錄時,又是錄音又是製作電腦筆錄的,打字又很慢!如果真的不懂電腦,實在不用硬要用電腦做筆錄呀!我還要等他打好字再蓋章,眼皮已經蓋上好幾回了!很想告訴他,要不要我來幫你打比較快!說了,可能直接被收押吧!尤其是高雄的警察又像大哥的,大哥耍一陽指,實在很想笑!

 

最近禁止『警察偷菜』的,真是不知民間疾苦。如果因此警察練就了快速的電腦打字,不知會造福多少等著警察打好筆錄的人了!警察很辛苦,還要練打字,只能怪有些人就是太愚昧!

 

又不是幾百萬,才八千多的手機也要告,一隻手機需要八千多,也是太愚昧了!我從來沒有在網路上拍賣過任何東西,也沒有任何拍賣評價,第一次交易,就這麼相信,尤其是金錢交關的事!不是愚昧,是什麼!我在十月十日列為被告!

 

天殺的在雙十節說要我去做筆錄,更天殺的我與扁嫂出庭還在同一天!天殺的那一天還是二月十日,只是我沒有裝昏!等下一個二月十日再說!

 

剛到警局報到,那位偵察佐還說以為我不會去了。分明是他希望我還是親自去一趟的,電話裡做筆錄也不行。要我回電他卻休假中,我的休假卻要趕去做筆錄。充分懷疑,他真的不會電腦,用視訊的不行嗎?最冤枉的就是弟弟,幫我偵察過一切真假,我還跟他爭執!一個愚昧,害了多少人瞎忙!

 

我們管區是想吃案,被高雄的催促才記得把通知書拿來給我吧!人家雖然是一陽指,卻是認真辦案!不電腦打字,可能寫的字會更醜的,一樣會想笑!還好偵察佐態度良好,否則差一點走不出警局!因為臨走我問他,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對方讓我瞎忙,我也要讓對方瞎忙,很驚心動魄的氣勢,卻嚇死了又要為另一個愚昧瞎忙一次的,打字本來就不快的偵察佐!字打不快又打錯,我又沒辦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找錯字。一趟不辭千里的到案,就是要有意義!是誰要我到案的呀,真要被我癱瘓了的警網系統!

 

偵察佐還勸我要冷靜,我的身份是真的,只是被盜用!讓我真是無言以對!名字很本土的雖然愚昧,但我還是應該感謝他,沒有在屏東告我!在屏東告我不如在綠島告我!瞎忙就要瞎得徹底!只用中指都比陽指還快吧!切個中英文還當機!警網系統沒有癱瘓,只是容易當機!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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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melin&aid=3395139
 引用者清單(2)  
2010/02/10 01:14 【梳子 的網誌】 希望詐騙的,真的來敲門!
2009/10/16 00:20 【梳子 的網誌】 第一次找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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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i在斯里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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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好
2009/10/13 13:06
這邊的警察都是用手寫的
野口女(anmelin) 於 2009-10-14 01:47 回覆:
用手寫的  還不一定看得懂  妳比較慘

止不住的怦然心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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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3 12:17
好慘啊
野口女(anmelin) 於 2009-10-14 01:46 回覆:
遇到就是衰

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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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懷疑
2009/10/13 10:12

他們的打字真的很慢,

上次我被搶,去報個案,光打個件,就等了快一個小時.

等報案完,我在那裡等了快三個小時.



愛~~~

野口女(anmelin) 於 2009-10-14 01:46 回覆:

哈哈  大家都有相同經驗  列 印不出來又要多等一小時   哈哈

何必為難警察呢  又要抓賊又要會電腦  以為警察是特種部隊嗎 


克里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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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3 08:22

怎麼這麼恐怖

那網民不就要人心惶惶了

野口女(anmelin) 於 2009-10-14 01:41 回覆:
最恐怖的是被騙的那個人   笨得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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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中指
2009/10/13 00:31

你是想比中指吧  比了  你就直接關了

野口女(anmelin) 於 2009-10-14 01:40 回覆:
可以比嗎  說實在的  我還真常比呢  打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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