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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退換貨 不須明細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1.17 03:29 am 電子發票證明聯今年起與消費明細分開裁切,為降低不便,財政部昨(16)日表示,電子發票證明聯已增訂由「QR code」儲存交易明細,民眾免憑明細即可退換貨,業者應配合提供服務。 紙本電子發票今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且採取格式統一、發票與明細分離、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的作法。 財政部昨天表示,實施初期由於部分營業人仍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反讓民眾無所適從。為落實無紙化措施,財政部已規定,今後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需再保留交易明細。 財政部強調,電子發票推動以來,對於不習慣以載具索取的民眾,仍提供紙本電子發票因應,但配合雲端儲存方式,電子發票本體與明細表分離後,四大超商原則上不會再提供消費者交易明細,民眾可經由「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二維條碼(QR code),透過APP掃描查詢交易明細。 交易明細無紙化試辦階段,財政部說,若有明細需求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印出做為報帳、對帳使用,絕不影響消費權益。 至於目前仍有部分營業人仍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財政部表示,因為電子發票資訊都儲存在雲端,營業人透過證明聯上的條碼都可查詢完整的交易資訊,退換貨時憑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處理,無須再交付消費明細。 2014/01/17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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