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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07:19:55瀏覽244|回應0|推薦0 | ||||||||||||||||||
廣東省長黃華華16日抵台後旋即受到法輪功團體刑事告發,隨後台灣法輪功學員於當晚至世貿33樓其晚宴現場,當面送訴狀給黃華華本人,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 遞送訴狀的李姓學員表示:「我進去直接請服務生帶我到黃華華的座位,這時他正好回到座位上,兩人一碰面,我當面對他說,『黃省長你被告了,這是你的訴狀,請你收下』,黃華華的表情極為錯愕、驚慌,表現出一點都不敢碰訴狀的樣子,我試圖將訴狀塞到他的西裝口袋,但他不敢接。」 李姓法輪功學員說:「在場許多人聽到黃被告的訊息」,並表示:「後來保安就來了,我沒有馬上出去,結果還是被保安強制帶出現場,我將訴狀放在黃旁邊的桌上,後來訴狀是否被黃華華拿去,就不得而知了。」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代表朱婉琪聞訊後表示,法輪功學員在面對黃華華這樣的人權兇手仍表現的極為理性、平和、自制,這是台灣社會及國際媒體有目共睹的,台灣學員送訴狀的意義深遠,被迫害的中國人民在中共的統治下,幾乎不可能把迫害自己的高官告進法庭,更別說送法律訴狀到這些人手上了。「我們希望法輪功學員一定要堅持震懾這些壞人,我們的檢察機關也該早點行動了。」 朱婉琪律師還特別向檢察官說明,黃華華在加拿大及美國也遭到民事起訴及刑事控告,並同時陳明另有6名廣東省高級官員因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在全球被控告的狀況及他們的犯行,對於此次黃華華來台,要求台灣高檢應緊急對黃華華採取拘提行動以維護國際人權司法正義。其他兩位洪律師和陳律師,也分別向檢察官說明,黃華華不僅迫害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也迫害台灣兩名大陸籍配偶被害人程士洪及程曦,她們兩人分別曾遭到勞教兩年、四年及洗腦轉化等不人道待遇,因此台灣的司法機關應該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對黃華華立即進行偵查及追訴。 部份在台期間接獲法輪功學員訴狀及追查通告之中共官員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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