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公告「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之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其測驗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生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98年7月23日 勞安1字第0980145689號
主 旨:公告「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之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其測驗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三條。
主任委員 王如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