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勞工,你如何預防被迫自請離職?
2009/07/22 09:21:22瀏覽1273|回應0|推薦2

看到勞委會的報導,感慨很深﹗連執法單位都只能提醒勞工要注意「停看聽」,那各位勞工朋友們,大家只能自求多福了﹗所以,我試著幫勞工朋友們想想,如何預防被迫自請離職?

首先,你要找時間多看看法令。多數事業單位不敢拿「懂」的人開刀,只要讓事業單位了解「你是懂的人」,所以三不顧五時拿法規去請教雇主或人事單位主管,就等於平時打預防針。當然就會懂停看聽。

其次,多注意公司營運。有經營問題的公司,很容易就得找人出氣,所以沒有什麼必要去和他「放感情」,特別是老闆的過往,就是「裁員」不眨眼的,那真的有機會把老闆開除(換工作),那就不必客氣,給他真的『自動離職』,反正現在是退休金新制,年資只剩下特別休假的功能。

再者,增加自己的價值。有價值的人不容易成為「被迫自請離職的對象」,就算不幸碰到這樣的機會,相信也會有較多的機緣,找到下一個工作。

近來發生許多「勞工被迫自請離職」申訴案件,勞委會提醒勞工簽署文件前應停、看、聽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09-07-17
        近來因經濟景氣因素,不少企業發生裁員情事,且因許多社會新鮮人投入職場,對勞動法令缺乏瞭解,勞委會近來接獲許多勞工申訴因簽署「自願離職書」,影響勞動權益甚鉅。

勞委會表示,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如因該法第11條各款事由必需資遣人員,應依同法第16條規定預告,並發給資遣費。所謂「自願離職」,應出於勞工本人意願,倘有脅迫情事,即非屬「自願」。

勞委會提醒勞工簽署文件之前應進行「停」(勿輕率簽署任何文件)、「看」(應看清楚文件內容及條款)、「聽」(如對契約內容有疑義,可先洽詢勞政機關)三個步驟;雇主如有強迫簽署情事,勞工應予拒絕,並儘快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以確保權益。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eswu2&aid=3153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