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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8 11:47:30瀏覽1918|回應0|推薦3 | ||||||||||||
為了救失業率,勞委會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不過,這樣做對嗎? 這個叫做技術性?那技術層次會不會太低了? 勞委會不是一直以安全衛生的角度,推動體力工改機械化或輔助機械化嗎?企業改了,工作國人不願做才會給外勞做,那又不讓外勞做是怎樣?難道要雇主出走嗎?那失業率不是更增加了嗎? 勞委會對於拯救失業,其實要做一件事,就是在企業引進外勞前的招募,拼命介紹失業者去應徵,萬一,國內的失業者真的不願做這工作,才交給外勞做,這樣又可以幫失業者找工作、又可以留住雇主,不是皆大歡喜,而且又不必改解釋令。 現在勞委會這樣做,我真的認為是本末倒置、簡化行事﹗ 因為幫失業者媒合,職訓局會有壓力,改解釋令只是辦公告,公告辦完壓力是雇主該如何遵守的問題,後續變是勞檢所的檢查責任。勞檢所的人力,平時已經無法負擔日常的稽查工作,所以多數是事後開單,但開單時表示必有勞工受傷(而且多半已經致死),那這樣是對還錯?大家可以公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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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