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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10:09:37瀏覽664|回應0|推薦5 | |
光芹等人以滿清入關和雷聲大雨點小形容亞盟(ATU)介入鄭大為 事件的調查,主持人問由跆拳道選手轉任國民黨立委的黃志雄對 跆協後來採折衷處理的看法,黃立委說:「合情合理。」 … 滿清入關的符咒唸起來很輕易激發仇敵,但入關N年後,有名嘴誇 耀的所謂康熙雍正盛世之治,更有後來精彩的王朝連續劇和前不久 盛大舉辦的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如此解讀歷史,零零碎碎;如果 符咒本身是象徵引進外力,那推倒的是「吾非亡 帝,此時唸起符咒,有重提南方朔諫議的一石二鳥之嫌,賞了下面 一巴掌,也賞了上面一巴掌;緊接著零碎歷史,換成奔走海外的孫 文挾勸募而來的資金入關,在國外的協助下革掉滿清,建立了中華 民國,這個明顯外力介入的史實,卻多隱而不談,難道是民族仇恨 太多而忘了感謝? … 原本關心人權的朋友問我那些跆拳道國手們怎不表示意見?基於對 沉默者的尊重,我也沉默不答。等到亞盟(ATU)明確表示「不容 許任何人有種族意識或種族偏見言論,立即解除對鄭大為裁判之停 權處分」,並且可能對台灣處以停權禁賽,嚴重影響到選手的權益, 「我不說話」的黃立委終於開口,說的卻無情無理。 … 無情是漠視師者被剝奪工作就業權,時間已經長達快半年,眼見火 燒到圈子才出面打半個圓場,看來這個行業愛權威甚於愛老師,老 師只好自做自受;無理是這樣的整肅封殺根本找不出道理,細數惡 行有:被勒令離開專業職場、停止招生教學且已召收的學生不得參 加晉級測驗、各項比賽及會議和族繁不及備載的專業活動通通禁止 參加,裁判和教練資格停止三年。簡直是五○年代下放勞改的翻版 ,目前有那條法律允許這樣剝奪人民正當的工作權?在中華民國跆 拳道手冊第118頁的「獎懲實施細則」裡也找不到這麼嚴峻的懲戒 。即使公開罵總統笨的朱成志,也僅被金管會施以暫停執業一個月 處分,按照整肅鄭大為這個標準,換成主管衙門是體委會、惹來主 委戴遐齡震怒,豈不終身監禁?歷史上有天子之威,而犧牲無數仁 人志士之後的今日,獨存主委之怒,怒氣實在駭人。 … 深深不可測的衙門在獨斷惡行之後,原以為叛國標籤外加義和團民 氣可用,持續去年以來的勇於內鬥,未料海外果真來函,今已非昔, 內部頓時陷入和戰兩難。孔子所言「迅雷必正」,不正還自視為 「諸臣誤朕」的雷大雨小,春雷果真驚蟄。 … 眼前的迅雷僅只是亞盟(ATU)而已? …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在2009年 日內瓦召開的國際勞工大會裡,對中國違反國際勞工公約(International Labor Convention)案提出分組檢討,中國的回應是:充分考慮各方 提出的意見,保證落實122號公約、加強執法、強化勞動市場政策, 實現體面工作的目標。中國沒有以干預內政來反控,而馬總統也向 國際社會表達參與ILO的意願,尋求台灣取得永久觀察員資格。… 加入ILO,除了遊說,還有一些的功課。1948年聯合國大會決議的世 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三條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 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1964 年國際勞工組 織的通過的就業政策公約(Employment Policy Convention)第一條第 二項規定:締約國應保證對所有有能力工作的人提供工作的機會。 1966年聯合國大會決議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前言:…按照聯合國憲章所宣布的原則,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 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 的基礎。按照世界人權宣言,只有在創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經濟、社 會及文化權利,正如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權利一樣的條件的情況下,才 能實現自由人類享有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的理想…。第一部份、第 一條、二: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第二部 份、第五條、二:對於任何國家中依據法律、慣例、條例或習慣而被 承認或存在的任何基本人權,不得藉口本公約未予承認或只在較小範 圍上予以承認而予以限制或克減。第三部份、第六條、一:本公約締 約各國承認工作權,包括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 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這一權利。」。1987年歐洲社 會憲章:議定書「第一部分一、每個人將有機會在可自由擔任的職業 中謀生。二、所有勞動者有權利享受公正的工作條件。第二部分、第 一條2:有效地保障勞工自由選擇謀生職業的權利」。… 這些條文是基本的「必正」,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要跨越國界做一個 正常與世界交流的國家,要先對自己的人民盡最基本的義務,而這不 過是不得侵害人們謀生並必需防止他人侵害這些謀生的機會、保障工 作與選擇工作的權利。… 愛爾蘭以前有Troscad傳統,當你要取回自己的財產或應有的正義, 會去虧欠或損害你的那戶人家門口絕食,直到對方賠償或悔過為止。 到了新世紀,受損害、被虧欠的人需要如此慘烈才能換回公道,還是 請眾衙門,仔仔細細把「必正」的基本條文好好閱讀一番?或者乾脆 向人民承認衙門就是鎖國? … 或許孫文預見衙門的存在,所以叮嚀再三『革命尚未成功,同胞仍需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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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