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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鄭大為事件
2010/05/09 21:00:12瀏覽3348|回應17|推薦8

騎車上路,大家會戴安全帽,各項運動也是如此,有護膝護肘

等等各種護具,三歲小孩學直排輪時都知道護具的用意。總統

馬英九請戴遐齡任體委會主委,不是暗示僅只推動戴護具,

應該借重短跑選手出的戴女士體育專長為培訓選手多多盡心

盡力吧,好為他說:『爭取主辦2017東亞運、2017大運、

2019亞運』努力。邀請國際比賽來台舉辦,施放的煙火多麼燦

爛美麗,但一時過後灰燼底下是什麼?

從去年12月封殺鄭大為並勒令其完全歇業三年,到今年3月閃

電解聘蕭松彩因其不配合違規晉用夫婿同仁,這些作為毫無專

業與人權可言。如果納稅來養僅作為推動戴護具的體委會也好,

戴到戴麻布袋,得意洋洋地關起門來用莫名的內規圍毆,即

使跆拳道八段的高手也無力反擊。

目前最新的消息,國內是『難過跆協未還清白 鄭大為深夜

報警求救,國外是『亞盟表示,如果維持原判,將對我國處

停權與禁賽處分

國家機器運作的方針是鼓勵人性往良性發展和確保人權吧,而

為養護這部大機器正常運作,們認真誠實繳稅,不是嗎?

什麼是愛國?當一部機器偏離正常的運作,管理機器各部門

主管表現毫無專業可言,甚至吃人不吐骨頭,這樣的機器與

他機器相比,有什麼值得好榮耀?愛國愛成這樣,糟蹋了人民

託付和稅金,讓愛國變成修理人的代名詞,一點也不可愛。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劇中這麼說:「這少量的邪惡足以勾銷全

部高貴的品質,害的人聲名狼藉。」人民的記性有健忘也有清

楚的,做錯了,快修補,功過還來得及一筆勾銷。走不出國

際已經很難堪,再擴大成際體壇醜聞和侵犯人權事件,就等

2012下台後清算吧。

2010/5/10後補

鎖國終於來了

1.跆拳道鄭大為事件 亞盟要停我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588805.shtml

2.曾志朗:尊重跆協專業處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588816.shtml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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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misgin&aid=401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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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son
fun
2010/07/22 02:02

>>不過擊中喉嚨就是犯規,就像踢足球時球碰到手就是犯規一樣,故不故意不是重點。鄭大為有因此判韓國選手犯規嗎?如果韓國選手當時被判犯規,而且是蓄意,他是必須出場的。若非蓄意....刪

誰說碰到手就是犯規? 要裁判看到才是犯規, 這次世界杯,巴西法比阿諾2次手球,然後射門得分,速度太快,裁判&對方球員都沒看到.

還討論是不是蓄意? 裁判又不是肚裡的蛔蟲,誰知蓄不蓄意?

說真的,跆拳我不懂啦,不過練拳擊一定先收下顎,我還沒看過有人被打到喉嚨KO的,如果真有人因此被擊倒,那也只能怪自己肉腳了.

空手道更好笑,規則是...點到為止,太用力就是犯規....台灣好幾個選手是倒在地上得冠軍! 奇怪,怕死為何不戴拳擊手套?


羅納度
看到外行人扯到足球就覺得好笑
2010/07/22 01:33

1.受傷不等於是對方犯規,可能是意外; 有人被架拐子打出鼻血,或是直接抬出場,裁判沒看到,也不會判(因為可能是意外受傷)

2.倒地可能是假摔,黃牌一張; 有時真的被絆倒反而被判假摔吃黃牌吃悶虧.

3.不服判決去理論,可能再加一張. 態度太差,罵人可能直接紅牌.

4.足球太多誤判了.

5.曾志朗這種鬼叫法,如果是外國裁判,一定馬上趕他出場; (如果是台灣裁判,應該會馬上改判決,並問"長官,請問我這樣判有合你的意嗎?")


j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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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更好笑
2010/05/14 18:20

是我笑點低嗎?

都馬你在講

鬧太大囉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4 22:35 回覆:
好笑,謝謝。

j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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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嘖
2010/05/14 10:43
 事以至此,真的是講什麼都沒用,有些人就是耳朵灌水泥,還在玩哪國的草莓跆拳,哪個運動選手身上不是新傷舊傷一大堆,連傷都沒傷過還敢講自己好像打的多強多厲害。

這種愛裝內行的連講兩句都嫌累,只想證明自己強就直接去報名比賽啦,一年打個二十幾場再來講為什麼會受傷?

什麼蠢問題啊!見鬼了。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4 11:37 回覆:

當勞勃瑞福望著梅莉.史翠普,眼眸裡深情似水,Golf Nut用文字傳達這份愛國情感,對於執著的人,一往情深、始終不變的態度,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戀愛中的男女,那個不笨拙而愚蠢?但經不起考驗的愛情,終有清醒時刻,付出的代價可能只是某人失業、某個家園失去顏面,跟戀愛中的男女毫無關係。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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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解釋受傷的喉嚨
2010/05/14 03:55

我國選手受傷的喉嚨比 jaz 的「由下往上」「角度問題」以及大量影片更為真實。

jaz 解釋解釋吧!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4 11:39 回覆:

jaz 解釋,請看後文:國際人權迫害紀錄:鄭大為(台灣一級國際跆拳道裁判)圖片還有驗傷報告:(neck/upper chest injury頸部/上胸受傷) http://ivonie7788.pixnet.net/blog/post/30020723

外力介入,請諒涵。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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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
2010/05/14 03:24

不就事實發言,玩文字遊戲,自己道理不通,指控別人「追殺」,不是理性的態度。

簡單的事實是:我國選手喉部受擊,韓國選手犯規不但未被扣分或出場處份,反而還被鄭大為的黑判判定得勝。你告訴我你的理在那裡。

理性的人就事論事,不吹捧也不追殺誰。就什麼事?就我國選手被違規襲喉一事。論什麼事?論鄭大為私心黑判一事

本來就是黑白立判的簡單事實,在臺灣就是有這種莫名其妙的人硬要指黑為白。我想起來了,這跟王清峰的廢死主張一樣:堅持站在罪犯的一邊大慈大悲,絲毫不顧受害者家屬對正義的渴望,至於受害人嘛‧‧‧管他去死 ─ 如同這位我國選手,他的冤屈挺鄭者打死不提,堅持挺罪有應得的鄭大為。告訴我你的理在那裡。

讓我告訴你,鄭大為如果像妳講的如此正氣凜然大公無私,也不會被這麼多人「追殺」。網上某處還聽說他「尋短獲救」,我除了差點笑掉大牙外還渾身肉麻起來。這個「鐵漢」還會尋短?真要尋短的人會像弒親害子的張嫌那樣自裁,死就死了,那會「獲救」?武打出身的鄭教練開始演戲了。

我希望鄭大教練不會真去尋短,但要此事果真,鄭大為顯然是「外慚清議,內咎神明」。人,再怎麼強橫也無法贏過客觀事實。

向全國國人認錯,對被冤選手道歉,也不用承認黑判了,就說自己誤判,臺灣人是很善良的,會原諒鄭大為。不要打著「運動精神、服從裁判」的大帽子到處嚷嚷。事實上至今也沒由誰未服從裁判 ─ 我國選手輸了不是嗎?至於社會大眾,喔,鄭大為也是他們的「裁判」啊?那鄭大為不是升格成上帝了?你嘛好了,搞搞笑還可以,搞個人崇拜兼造神?自己變成笑話了。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4 11:55 回覆:

幸好沒跟著寫這篇:曾敬翔你不要說謊了。不然閣下又會罵我們『玩文字遊戲、道理不通』,我們從來沒有說鄭大為『正氣凜然大公無私』,但你一句『外慚清議,內咎神明』嚇amisgin一跳,原來有文字民族的文以載道,載的不是人,載的是愛國的重責大任,機器是為人服務,把它深情供奉,難怪我們雞同鴨講。


j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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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10/05/13 22:56
其實只是因為他四處追殺,就這點....
看看吧,http://blog.udn.com/cathytseng2514/4014248#reply_list

台灣社會充斥著光怪陸離的事情,太多人以愛之名行傷害之事,任何事都有個基本原則需要堅守,我很佩服鄭大為先生的風骨,堅持作對的事情需要勇氣,只是這件事讓他付出了太大的代價,這太不公平了。

無論如何,很高興認識妳。

人權問題談起來也很廣,有機會也希望和您多探討^^

另外,我是搞笑咖沒錯啊~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4 12:09 回覆:

jaz (sasalen)又幸會了,以「愛國之名」到處抓伕送去戰場當炮灰,以「愛國之名」

縱容邁卡錫反共主義迫害,以「愛國之名」效忠領袖、父死子繼,以「愛國之名」侵

略他國,以「愛國之名」反分裂,以「愛國之名」監聽監視,以「愛國之名」比賽必

勝,愛來愛去,嗯,當「愛國之名」的鈴鐺一搖,小狗會叫、小貓會喵、amisgin

小鹿亂跳,熱鬧之餘,會笑姿不雅偷偷的捧腹大笑。

妳佩服鄭大為先生的風骨,老實說,妳是羨慕他這半年來減肥成功吧,這個議題是我

們共同關心的。成天閒閒沒事幹,很容易消瘦,不是嗎?他其實可以寫一本「在人權

被侵犯的情況下迅速減肥成功的實證」的書,保證暢銷,但是中文版作者頭銜只能寫

女士整肅的鄭大為,且內文圖片不得有跆拳動作;英文版呢,可以加上台灣唯一

一級國際跆拳裁判,但請他千萬不要提起被整肅的事實,為了台灣的榮譽、為了我們

的面子─雖然臉紅可少買腮紅又促進血液循環。拜託他吞吞吐吐、隱隱約約點到為止,

相信以他8段的專業不難,但擔心的是,書還沒出印刷廠,就被以「愛國之名」查封

了,真傷腦筋呀。這是我們之間私下的搞笑對話,其他人看了覺得好笑,請跟著笑一

笑,覺得不好笑,請到jaz (sasalen)的地盤保證很好笑,謝謝妳讓我們笑開懷。

文以載道太嚴肅了,任何人對此私密搞笑的對話只有好笑或不好笑不得有其他的表示。


j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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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參考一下
2010/05/13 20:19
http://blog.udn.com/kf0630/4010736#reply_list

這是我在另一篇文章所蒐集的資料,希望版主也能參考一下。

當然,對於某些人衝過頭的態度,我相信他確實是世界無敵,只要韓國人不出髒手,他能打遍天下無敵手,國際裁判敢拚他輸就試試看,搞不到國際就近找出氣筒,反正到處鬧吧!

令人感動的運動家精神,欽佩啊!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3 22:03 回覆:
jaz (sasalen)幸會,謝謝妳費心提供影片,謝謝。跟Golf Nut指出amisgin文字不通,意思也不清楚』一樣, amisgin雖然看懂妳的文字,但也實在搞不清楚你的意思,妳真好玩,我們有共同的毛病。幸好繼續追蹤下去,看到妳這篇『幫台灣丟臉的體委會,觀點一致,同樣罵這位站在憤怒的曾政委、愛國者、邰協之後真正的主使者,很不幸的陷大家於有沒有打到、愛不愛國、專不專業的討論中,理性的翻箱倒篋一一檢視證據,非理性的高舉不愛國的旗幟撻伐至今,妳提出的證據他不看,又能奈何?這是amisgin一直嘮嘮叨叨談人權的原因,唯有喚起重視人權,才會客觀檢視證據,讓證據來說話,現在很多案例證明,一些冤死者就是在不重視人權、不客觀檢視證據和不重視證據下被刑求後槍決死亡隨受難者一起沉冤不白。以主子高姿領導體委會的這位大人讓重用她的真正主子蒙羞,也讓台灣的人權蒙羞,我們記得這筆帳要記在誰的頭上。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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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為罪有應得
2010/05/13 17:55

我也抱歉,完全看不出妳那篇新文章與鄭大為事件有何干係,所以留在此處。

簡單的事實是:我國選手喉部受擊,韓國選手犯規不但未被扣分或出場處份,反而還被黑判判定得勝。鄭大為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主審裁判,鄭大為若非黑判也是誤判。他回國後言行囂張,我彼時恰好在臺親眼目睹,不敢置信。鄭大為受跆協懲處完全罪有應得,妳聲援什麼?

還有,「聲援鄭大為事件」根本文字不通,意思也不清楚。妳聲援的是鄭大為的人,還是他的處分?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3 19:28 回覆:
Golf Nut再幸會,爬山要準備一些基本裝備,前面回應是讓我們一起檢視,
有那些裝備可以幫助我們跨越山頭,抵達目的地。切入鄭大為事件,尊重
每個人的意見,像是登峰,途徑不同,隨你喜愛。可以批評他態度不佳、
出言不遜、不愛國…,但種種的批評不能成為剝奪做為人基本的工作就業
權,如果態度不佳、出言不遜、不愛國…很糟糕,更糟糕的是剝奪(想想就
算只是不愛國的言論,還認真工作繳稅,有那個值得你愛的國家可以野蠻
地剝奪人權?)學生再怎麼壞,可以退學但不能明令各校不得接受他轉學,
甚至建議只能轉到新加坡就學(王尚智的建議有反諷的意思)。

人權這座高山不好爬,但下定決心要攀登了,我們要檢視各種裝備,比如
真正嚴謹的科學辦案、敬業專業的投入、完備進步的法律、謙遜公正的態
度、客觀深入的觀察…,努力不放棄,我們會追上孔夫子和他弟子們的隊
伍,向高山邁進。不要攀登這座高山,好嗎,大家情緒發洩發洩就好,也
可以,但他早已鞠躬道歉,再發洩就不好,而發洩竟然是建立在剝奪他的
工作就業權,相信你的同理心會讓你停止發洩了。不發洩了也停止攀登這
座高山,好嗎?不太好,記取被損害者的教訓,讓我們對這座高山有較清
晰的了解,而努力攀爬,會幫助我們竭盡心力貢獻智慧改善上面提到的各
種裝備,你看單單為了「主權在民」這個人權底下一小部份的理念,古今
中外多少仁人志士拋頭顱灑熱血,而也是人權底下一小部份的理念「消費
者權益」,商品不斷地改良、服務品質不斷地提昇、智慧財產的保護,要
謝謝人權呢。

原諒amisgin向來頭腦過於簡單,確實『文字不通,意思也不清楚』,
amisgin既不聲援『鄭大為的人』更不聲援『他的處分』,amisgin從頭
到現在只是聲援「鄭大為事件」底下被侵犯的人權,說不上喜不喜歡他,
但管他是黑人白人黃種人、跟amisgin不同信仰、說不同語言甚至投不同
支持對象或者amisgin向來討厭的宣揚優勢民族理論者,像你原諒amisgin
頭腦過於簡單,amisgin一樣原諒所有說話得罪人的人,但無法原諒『體
委會主委戴遐齡震怒』之後的以法律不允許的權力剝奪他人的工作就業權,
違反60年前聯合國大會決議的世界人權宣言。
頭腦簡單的人有個好處,服膺單純無比的信念,也因為頭腦簡單,凡事會
先停頓仔細思索,不以第一印象為主。頭腦簡單的民族一直消失,為了延
續也為了保有頭腦簡單的傳統,只好如此。謝謝你給amisgin把『文字不
通,意思也不清楚』的聲援稍微再講清楚些。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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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為求仁得仁
2010/05/13 01:57

鄭大為不是人民公敵,他當然也不是因為誤判而受懲處,他在台上執法不公,是黑判不是誤判。鄭大為有他的私心與目的,這話有人說過,也有證據 http://blog.udn.com/kf0630/3876234?raid=3232606#rep3232606 

先從所謂誤判開始講起。鄭大為說他確實聽見拳頭打在護具上的聲音,所以應該是滑上去擊中喉部;雖然畫面看起來並非如此,但我勉強可以接受。現場聽的總比電視聽的清楚,這我無可辯駁。電視上並沒有擊中護具的聲音,而那種聲音是很大的。我練過跆拳近十年,打人被打無數次,那種聲音比擊中沙包還大。

不過擊中喉嚨就是犯規,就像踢足球時球碰到手就是犯規一樣,故不故意不是重點。鄭大為有因此判韓國選手犯規嗎?如果韓國選手當時被判犯規,而且是蓄意,他是必須出場的。若非蓄意,他會被扣分;我國選手還行的話,勝負未判,比賽應繼續下去。

鄭大為有聽到拳頭擊中護具聲,他沒看見我國選手喉部被擊、痛苦倒地嗎?鄭大為是不是盲人?喔對了,他還很聰明的說過,他人在電視鏡頭的另一邊,所以沒看見擊中喉部。怎麼,沒看見就沒發生是不是?喉嚨被擊中做得了假嗎?現場調看錄影行不行?有技術上的困難是吧?

鄭大為回國後那副囂張剽悍的樣子至今仍歷歷在人耳目。即使鄭大為沒有誤判,跆協當然也還是可以處分他。場子上裁判說了算,跆協裡當然也是跆協說了算。更何況鄭大為自己誤判,錯誤在先,有錯不認,回來後還蠻悍無理,難道大家只能將他奉若神明,一切他說了算,拿他無可奈何?你有你說了算的場子,人家也有人家說了算的時候!

曾志朗怎麼了?曾志朗不是選手也不是裁判,那麼在比賽場上即使他是總統也無足輕重。他抗議又怎麼樣?叫囂又如何?曾志朗的表現和鄭大為的處分一點關係也沒有。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13 17:23 回覆:

回應Golf Nut提供的鄭大為事件「證據」http://blog.udn.com/amisgin/4029703

很抱歉,實在太長了,另外噗文回應,請諒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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