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您好,李氏其實一共有十三個堂號,而隴西堂只是其中最大的代表而已。我去查了一下,「秦」是屬於天水堂,不是隴西堂喔。還有我不是什麼大師啦,只是很平凡的小老百姓而已,「台生」也只是我慣用的網路暱稱,沒啥意義。
只是我很好奇,「畢竟依」是什麼意思呢?!
這代表我一直記錯。
畢竟依,就是本來想取「畢竟」,然後發現有人註冊了,想註畢竟一,卻覺得「一」不好看,所以根據注音輸入法,一下一個字就是「依」,因此定名:畢竟依。
我老公去移民署(以前是入出境管理局)積極詢問.該如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事宜.境管局官員說:要辦收養大陸小孩之後才能申請該名小孩來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規定.台灣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 但官員安慰我們說:沒關係現在你們沒辦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團圓.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時間等到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後.妳便可依妳自己身分申請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團圓(12歲以下.如超過12歲也不能來台).想一想只要8年後我們全家可全家團圓.但是今年96-09-05變天了.希望落空了.被無情無血無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獄.政策大便.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這樣的政策您說我全家人會服嗎?妻離子散的結局.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准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大便.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唐朝的文成公主嫁給西藏的貴族,西藏從元朝就是中國的領土
唐、宋、元、明、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在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
西藏從元朝就是中國的領土(元朝是蒙古族統治漢族)
臺灣島嶼從明朝就是屬于中國的領土(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把臺灣島嶼歸還給中國(中華民國)
我說得是歷史和事實
達賴多次說,他是中國人
<暴君的禁臠>終曲 by 畢竟依
歷史所代表的,其實只是無邊可能中的一條細線。根據如是的歷史寫成的史書,既代表不了人類整體的生命,也列不全世間歷程中所有的種種動態;事情的真相,遠比史官所能想像或了解的,還要更多采多姿、更不可思議;更有可能發生的狀況是,文字上被記錄下來的事件,實際上並未在歷史中發生。
http://blog.udn.com/yang0115/1682797
21世紀素食是全球ㄉ趨勢
http://blog.udn.com/yang0115/1638005
NASA的首席氣象學韓森聲稱儘早行動,我們就能挽回一切。
拯救地球;
三步驟
1.吃素 2.永續能源 3.種樹
素 炒 雞 丁
http://blog.udn.com/yang0115/1501374
我以前吃素,現在因為出外不方便所以沒吃,會盡量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