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說的含蓄,指出向北京表述「一個中國架構」,卻不敢公開表態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等同接受北京一貫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等同承認所謂「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原則」,沒有「一中各表」。
實際上,正確的說法是,《中華民國憲法》從頭到尾都沒有「一個中國」,只有「一個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憲法》能夠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能夠主張中華民國是中國,吳伯雄如果主張中華民國憲法對領土包含中國大陸的話,也只能主張兩岸是屬於「一個中華民國」,而非「一個中國」!
因此,吳伯雄對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不能主張「一中架構」定位兩岸關係,只能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主張「一個中華民國架構」定位兩岸關係,否則就是明顯違憲,被認定為賣台叛國,並不意外。或有人主張「一個中華民國」等同「一個中國」之義,這種說法完全錯誤。
一來,吳伯雄口口聲聲主張自己的祖先是中華民族,而這個中華民族今日大多數人自稱為「華人」,既然要強調是中華民族的後代,那就該以「一個華國」自居,豈有拿「一個中國」自居的?難道中華民族個個是「中人」嗎?
二來,有人會說,《中華民國憲法》沒有「一個中國」,也不該有「一個華國」,吳伯雄也不該主張「一個華國」;既然如此,吳伯雄就該乖乖堅守「一個中華民國」原則,讓兩岸在「一個中華民國架構」做良性交流,而不是去談「一中架構」, 因為「一中架構」無論那個角度來看都很清楚是違憲!
三者,「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主張的,眾所周知,中華人民共和國處心積慮要併吞台灣,以「一個中國」原則當侵略台灣的藉口,吳伯雄不以「一個華國」自居,不能堅守「一個中華民國」原則,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反而與侵略者沆瀣一氣大談「一個中國」,附和對方侵略台灣的邏輯,合理化對方侵略台灣的論述,這不是賣台叛國,是什麼?
四者,無論那個人主張《中華民國憲法》擁有中國大陸領土的人,都無法主張「兩岸是同一中國」,只能主張「兩岸是同一中華民國」,因為憲法只有中華民國,沒有中國.一旦主張以「一中架構」定位兩岸關係,那就代表兩岸要以「一個中國」進行統一工程,這明顯改變兩岸現有的關係,也違反馬英九的不統承諾.
不以中華民國之名收回中國大陸,反而想以「一中架構」消滅中華民國,這是合憲?這不是叛國賣台?這不是明顯改變現狀?
由此來看,「一個中國架構」不適用於兩岸關係,也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馬英九和吳伯雄公然違憲,是有叛國賣台的嫌疑!
●作者巴菲銀藏,網路寫手。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