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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14:29:22瀏覽506|回應0|推薦0 | |
謝謝,費心開導! 只是僅為自己謀,真可安心喝1知足 2感恩3善解4包容的四神湯容易. 但家父母生我們四兄弟: 我大哥高商從商接父親鐵工廠產業, 二哥東海數學一生教師,竟也當了四,五年嘉義私立嘉華高中校長, 弟台大電機,紐約科技大學博士,在美置產,生二兒,於高科技創業或就業, 老三我逢甲機械,為第一位女友即妻子,而一生進出台塑兩次上班, 收入都是於創業由與友和妻一起合夥生意所得, 而由妻管理,卻被全部巧取豪奪移轉了, 但最糟糕的,妻甚至於偽造文書欺騙取得,而畏罪挾持兒女潛逃, 我認為錢,自己用的,才算是自己的, 否則永遠是在買自己的安全感,和為妻兒謀福利而已, 而失去的錢,可能可以會再賺回來, 又自己的婚姻幸福,需自己負責,自己經營, 可是夫妻雙方誰能有權利,擅自私下挾持兒女呢? 誰能有權利,擅自剝奪兒女天生應有被父母及扶養權,探視權,的親情權利呢? 當時被挾持的兒女沒有選擇權,亦又沒有事先選擇的判斷能力, 現在時間無法倒流,兒女的童年,及學習亦難修正補充, 世上有那位父親能在自認還有機會,多幫助兒女,正確育養兒女時, 且現又知兒女受斯德哥爾摩症,已是非不分, 久受美式教育觀念,而成親情疏離,及現學業不佳, 有那位父親能釋然無憾,而不積極設法改善呢? 有那位父親能安心感受良好,而自己享受1知足 2感恩3善解4包容的四神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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