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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16:58:25瀏覽742|回應1|推薦0 | |
千萬別相信法院(一) http://l104.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job_id=141344&article_category_id=2125&article_id=72929 千萬別相信法院(二) http://l104.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6,&article_category_id=2125&job_id=140822&article_id=72571 1.{法院喜歡殘殺偉人}眾所週知的兩位偉人:蘇格拉底與耶穌,都是經過「法院」公開審判,而被判處死刑的。 2.蘇格拉底臨死的咒語:「能毀滅我的,是眾人的誹謗和嫉妒」。「這種情況還會繼續下去,我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3.審判是由「群眾的情緒」在主導,無關什麼公理正義。 耶穌在公開審判的法庭上,在多位有力人士的作證下,在眾人嗜血的吶喊聲中,被宣判了死刑。 4.史記,兩則「審判」的歷史故事: a.趙高派心腹假冒「庭上」,不容李斯說真話,一再下毒手,每頓毒打,就想狠狠教訓李斯,別笨到想對「皇上」申冤。李斯一再地受毒打與羞辱,學乖再也不說「實話」,反而「自誣」一番,以省去毒打。趙高利用「假開庭,真毒打」的手段,把李斯打得七暈八素之後,終於,深信李斯不敢再向皇帝討公道,不敢再說他是「冤枉的」,不敢再辯白自己沒有「造反」的心。皇帝親信親自開庭之後,問李斯有無造反之心,李斯「誤以為」又是趙高的心腹,為了逃一頓毒打,遂自己誣告自己「想造反」!皇帝的親信帶回李斯的「庭訊」,皇帝高興得不得了,一直誇獎趙高,感激趙高,若不是趙高,他就給李斯「出賣」了! b.漢朝周亞夫的審判事件, 當時審判者存心冤枉周亞大的對話:『君縱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千古傳頌。 1.從歷史偉人和先知的冤案中,我們應該要很明白的懷疑: 公開審判,就是公平嗎?公開審判,就是正義嗎? 審判,對人類的意義是什麼? 2.聖經上,亞當和夏娃被上帝處罰,真正的原因,並不是吃了蘋果,就被懲罰!而是因為,他們相信蛇告訴他們的話:吃了蘋果以後,他們就會知道「誰是善?」、「誰是惡?」上帝懲罰他們,為的就是想告訴人類,不要去判定別人的善惡! 3.廿世紀以來,發生在美國的案例中,他們就找到了四百一十六個錯判謀殺罪(或強暴罪)的例子,其中,三分之一的被告,不僅被定罪,還是被定「死罪」呢!由此可見,人類擔任審判者的可怕! 4.有人戲謔言道:「在台灣有兩種職業,是完全可以不負責任的,一個是算命的,一個是法官,從來沒有聽過因為算命不準,不被要求退錢(已經知道不準,所以,不會要求重算),也從來沒有聽過法官因為亂判,而被要求付出任何代價的!」。 5.「茍有殺人致死之心,豈有連殺十幾刀不死之疑?」「茍無殺人之心,何必連砍十幾刀?」 6.美國富豪川普說,被欺負的人,一定要反擊,這樣才能告訴欺負他的人,欺負他是要付出代價的,借用川普的名言,我們想要告訴所有的百姓,法官不可以隨便欺負人民,當司法官員隨便欺負百姓的時候,人民一定要對他們加以反擊,要讓他們知道,欺負人民是要付出代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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