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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11:37:31瀏覽662|回應1|推薦1 | |
《民法》成年下修18歲須了解: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遺產稅的扣除額等3大稅目! 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18歲以上的青年注意!雖然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未達同意門檻,但是《民法》卻已經修正,把成年從20歲調降到18歲,並且自2023年上路實施!台北國稅局提醒,將牽動3大稅目,包含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遺產稅的扣除額! 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台北國稅局表示《民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已經將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立法院也配合修正《所得稅法》與《遺產與贈與稅法》等法規,將各條文中相關20歲改為成年,明年起18歲以上即成年! 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影響所及的稅務,包含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台北國稅局解釋,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及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房地合一適用範圍的房屋,土地,如果主張自住房屋交易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或者重購自住房地退稅的租稅優惠,應該符合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地辦完戶籍登記的條件! 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假如該房地僅由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設戶籍,且該子女在2023年出售時已經滿18歲,即屬已成年,如果納稅義務人沒有把配偶或其他未成年子女遷入,該房地就不符合自住條件,很可能無法享受自住優惠!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子女明年滿19歲,仍可申報扶養! 其次,就是民眾最在意的綜合所得稅相關規範,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如果子女在2023年度滿19歲,符合在校或者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還是可以申報扶養;但若未符合條件,納稅義務人(父母)2024年5月報稅時,就不能申報扶養該子女!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扣除額少1百萬,遺產稅將增加; 值得注意的就是與遺產稅有關,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款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或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每人可以自產總額扣除50萬元的扣除額,若是未成年,可以按其年齡距離成年的年數,每年增加50萬!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舉例來說,甲如果是2023年的5月30日死亡,若遺有子女乙君.生日是2009年12月1日出生,那麼距離乙君年滿18歲還5年,所以該直系血親就是原本自己的50萬加上距離成年的250萬.共計300萬元!以此來看,成年子女年紀降為18歲,未成年子女的扣除額較未修法前少約100萬元,所繳的遺產稅也會增加!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台北國稅局提醒《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有關成年認定,已回歸《民法》規定,自2023年起,滿18歲即成年,納稅義務人欲適用房地合一的自住房地租稅優惠,綜合所得稅列報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遺產稅親屬扣除額等,應留意《民法》修正造成的相關變動,以維護自身權益!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765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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