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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3 14:35:50瀏覽116|回應0|推薦0 | |
新北市為減低青年租屋負擔,去年推出「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計劃,100個名額立即申請光,今年加碼提供200名補助名額,只要符合相關資格,每人每月可獲得2400元的補助,時間最長1年,明天10/14(一)開始接受申請。今年更將補助範圍擴大至先導公車及台鐵火車站所及的行政區,從去年的9個行政區拉高至20個行政區,在捷運站、先導公車、火車站所及的行政區租屋民眾皆可獲得補貼。 申請資格: 1.單身 2.年齡介於20至40歲之間。 3.家庭年收入低於111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 4.於申請日前二年內就業或就學滿一年 5.租屋地點位於新北市境內捷運、先導公車及台鐵所及的20個行政區。 應備證件: 一、102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租賃契約影本(尚無租賃住宅事實者免附)。 四、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五、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下列條件者免附): 1.低收入戶: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影本。 3.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限申請人):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須檢附該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電子戶籍謄本或戶籍謄本。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社政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 5.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1年內曾經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證明,如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以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報案單、政府立案之醫療院所開立之驗傷診斷證明書證明者,應同時出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家防中心)轉介證明單(函)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6.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7.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8.災民:受災1年內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9.遊民: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10.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七、貼足雙掛號39元郵資之回郵信封。 八、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九、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或依親居留證、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或出入國(境)紀錄證明。 申請方式: 一、可向各地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送件。 二、郵寄至新北市政府。 下載表格: http://rent.planning.ntpc.gov.tw 主辦單位: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 承辦人員:薛尊仁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7090 傳真:22723427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新北市政府) 買屋賣屋請指名 東森房屋土城加盟店 王逸倫(小王) 【行動電話】0938-992399 【LINE ID】allen_0919 【吉正房屋(有)(89)北縣字第26號】 歡迎屋主委託銷售 深耕土城地區22年的在地老店 買賣不動產 值得您信賴的好朋友 ※本物件資料如有誤植,本店備有地政機關核發之滕本做為查核,歡迎蒞臨本店詳閱,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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