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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6張記帳士證書 最快月底註銷
2009/03/16 17:32:26瀏覽1744|回應0|推薦3

6,366張記帳士證書 最快月底註銷

2009-03-12 ╱ 工商時報 ╱ 第 C4 版 ╱ 稅務法務 ╱ 王信人

   立委費鴻泰本週在立院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司法院在220日公布的釋字第655號,記帳士法2條第2項規定為違憲,財政部卻遲遲不處理,令人費解?李述德回應,「我已在上週簽出廢止的公文」。


   財政部昨天表示,預計最快在3月底註銷已換發的6,366張記帳士證書。


 但財政部36是在行政院網站上「預告」廢止財政部受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申請換領記帳士證書辦法」的草案,而非廢止已換發的證照。財政部表示,必須先廢止辦法,才能發文給那些業者。

 草案預告的一週內,如外界無異議,結束預告後,將在18日正式登在行政院公草報,3天後生效,最快在3月底前可發文給已經換取記帳士證書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者6,366人,註銷其證書。

 至於立委陳杰建議,請財政部和考試院給這些記帳及報稅代理業者一個機會,設計特考,讓通過特考及格者,可以取得記帳士證照。

 唯財政部官員指出,通常特考都是在法律剛通過時舉行,有過渡性質,如今記帳士法已經實施數年,恐難再辦特考。依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只要每年完成24小時專業訓練,仍可繼續執業。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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