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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6 06:47:24瀏覽180|回應0|推薦5 | |
寫故事的時候,嘗試要衝破一些邏輯上的落差,有時想破了頭,選擇擱著去做別的事,過幾個小時的冷卻,企盼回來會有「橋到船頭自然直」的突破,但事實上這樣做成功的例子只有一次。 大部分的時候,還是靠策劃,聽起來有點無聊,但故事鋼骨竟然都在最不浪漫的理性思維裡完成的。 傳統的認知是,短篇靠驚奇,中長場篇靠刻劃,但自己常常在遇到瓶頸時,常有衝動想棄故事邏輯於不顧的念頭,這樣想很簡單,執行起來也相對簡單(例如多一點意識流寫法、科幻寫法),十幾歲的時候用紙筆寫小說,若是遇到瓶頸,也就已經常常有這樣的念頭滋生。 但隨著年紀越來越長,卻漸漸發現這樣的創作態度是不負責任的,也是認輸的。 因為突破不了,卻要因此否決寫作難度裡頭的自然屏障。 從讀者/觀眾的角度來看,或者從自己為讀者/觀眾的經驗來說,一個愉快的閱讀經驗,通常是完全掉進劇情後,跟著主角起伏到結局,作為一個讀者最快樂的事情,不一定是要看到自己想要的結局,而是要能夠了解寫者在說什麼。 更精確的說,寫者要有能耐用文字誘發讀者心中那個「自以為是」的完善故事邏輯,每個讀者心中所讀出來的世界不盡相同,但寫者要有能耐藉由自己的文字,讓讀者順利去建構那個自己感受到的世界-而難度就在這裡,因為這需要一個大體說得通、能被人接受、甚至令人拍案叫絕的故事邏輯。 作為一篇沉澱的文字,091607讓我稍稍釋懷寫不通所產生的挫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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