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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為何要產業化
2007/04/13 14:55:16瀏覽736|回應0|推薦7

我認識一位年輕朋友,對戲劇表演非常的熱愛,經常在校園演出,畢業後籌組了戲劇表演坊,整個劇團只有她和她的好友兩人,她負責創意與編劇,好友負責劇務,其他的演出人員(6~8人)則視情況招集,在演出前的一兩個月,做密集的排練,每半年做一場演出,先要有構思,劇本,再找場地,敲定演出日期,連絡各個藝文團體,在相關網站或出版刊物上刊登演出訊息,甚至自己開了部落格做宣傳與同好做互動,由於經費不多,也嘗試向文建會或文化局申請補助,但演出的團體曾多粥少,往往不能如願,又連繫其他團體想辦法以互惠的方式交換到演出所需的器材如燈光等。

和她聊天能感受到一股她對戲劇熱誠與活力,當她描述她如何說服父母從極力反對到默默支持,週遭的朋友從嘲諷到一起參與演出,那股神情真的讓我動容,藝文界又增添了一位生力軍,前途不可限量,我期許著另一個表演工作坊的出現。

一天我好奇的問她,每次演出的有多少看人呀?她告訴我:30人,我沉思了一下,這個熱誠可真貴.半年一齣戲祇演一場,2個全職3萬x6個月,6個兼職1.5萬x2個月,算下來光是人事費就需54萬,加上相對應的開銷總計約需100萬,就給30人看,攤下來每個觀眾利得3萬,對觀眾來說可真值得, 因為一張票只花500元,共得1萬5的演出收入,換算到劇團員工每人薪水每月只得450元,一天日薪15元,大約是速食打工者的百分之二而已.難怪大家都說不要玩藝術,玩藝術會餓肚子。藝術是這麼難賺錢的。

40,50年代的歌仔戲可不是這麼難賺錢的,高達4百多個劇團,到處都有演出機會,演員不愁沒有收入,這和前者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境遇,歌仔戲的沒落是因為逐漸失去觀眾,而這劇團的問題在沒有觀眾,暫且不去探討大環境的問題,就一個劇團而言,沒有觀眾只能算自我發洩而非演戲,所以如何增加觀眾是首要之務,有了觀眾互動增多,戲劇的內涵也會因互動的激盪與發想使創意更加完整與美好,更會引起觀眾的共鳴與迴響,這種互動才是文化藝術的良性發展,戲團身也因收入的增加可以做更多的精進與改善。

上述的過程其實跟一個小店的生存沒有兩樣,也跟大企業追求利潤的企圖沒有不同,藝術創意不能自我生存,註定要被淘汰,也引不起共鳴,更感動不了人,沒有追隨者,更成為不了文化。想想紐約的貓劇,如何能經年累月的長期表演,有多少人在苦練,有多少人排隊買票,再回頭看看劇團自己,相信劇團的團長與團員心中有一把明亮的尺,了解自己該如何做。

美國藍人團體是一個極為成功的產業化的範例,獨特表演模式在事前很多人並不看好,卻在拉斯維加做出成功的表演,高達美金70~80的門票,還是被預訂一空,場場滿座,顯見創意、觀眾、商業還是可以結合得很好,身為藝術工作者的你,有更多的想法,歡迎你一起跟我們分享,更加歡迎你加入文化創意產業協會,一起來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謝謝!!!

<作者: 文化創意產業協會 企劃組組長>
--- 轉載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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