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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台電被掏空的真相
2014/05/06 12:32:16瀏覽1874|回應0|推薦2

公道自在人心?馬總統幫前、前前朝收爛攤子,還要被罵,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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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灣的電價是亞洲最便宜的,當然這並不能當做臺電非漲不可的唯一因素。
••1998年臺電尚餘資產 「壹兆陸仟多億元 」新台幣。
••2000年政黨首次輪替之後,臺電開始步入虧損的黑暗深淵。
••2003年,藍營立委審查預算時,
臺電資產只剩下 「叁仟多億元」 新台幣。
•••到了2007年,
臺電資產反倒變成 「負債」壹兆陸仟多億元新台幣。

•••政黨輪替,綠色執政後的短短數年之間,臺電資產來回共計「叁兆貳仟多億元」虧損,著實叫人驚訝!!

2, 1998年,在李前總統登輝先生 主導之下,立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
這法條堪稱為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其黑金政治的高峰,生涯最佳劇作。

•••在打者 "電業自由化" 大旗之下,惡法逼迫臺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並簽署『保証收購價格』,這紙不平等條約一簽就是『貳拾伍年』•••

3,當下,企業界奔相走告,臺灣有一個只賺不賠的行業出現了,而臺電就成了名副其實的冤大頭。

例如:
燃煤保証收購價格2.13至2.5元之間,隨國際媒價波動

天然氣發電一度約4.5元,臺電只能向民眾取2.6元
而向民眾收取的2.6元還得包括輸配電成本,各家戶收費營業成本,購電後統籌成本。

4,曾經,藍營立委要求變更合約,臺電董事長據實回答:『政府依法已承諾「25年」商業合約,無法片面更動合約內容。』

『民營電廠設置條例』批准了麥寮、和平、長生、嘉惠、新桃、星能、森霸等九家電廠。

5,2003年 陳水扁先生令經濟部核發長昌電廠執照,
藍營立委於立法院質詢臺電總經理,是否有此種額外新增民營電廠執照的前例?臺電總經理回答:『沒有前例。』,藍營立委再問:『準備簽約多少年?多少錢?』

臺電總經理回答:『依法簽約25年,依計畫最少約
「貳仟多億元」新台幣。』

藍營立委氣急敗壞罵道:『你們如此掏空臺電,對得起我們的下一代嗎?對得起每天上山下海爬電線桿的臺電基層員工嗎?』

所幸,臺電總經理最終良心發現,向陳前總統水扁先生「駁回」了長昌電廠案。否則,臺電今日的虧損,絕不止只有「壹兆叁仟」多億

李登輝與陳水扁的『電業自由化』非但沒有改善臺電長期以來為人詬病的輸配電低效率,也沒解決《京都議定書》的排碳議題。

唯一的成就是讓資產「壹兆陸仟多億元」的臺電,在不到十年的期間,財務迅速惡化。

依據2011年底的最新資料,臺電負債「壹兆叁仟貳佰多億元」新台幣。

比較李、扁、馬各朝的虧損效率,可以發現,馬 總統 已經讓臺電的虧損幅度大幅減緩了。

遙想當年,國民政府內戰失利,轉進來臺,在臺設立臺電至今累積五十餘年的國庫,
竟在「1998~2008年」之間,被李前總統登輝先生與陳前總統水扁先生如數掏空!!

2012年的現在,臺電再也撐不住了,也不可能更不應該再硬撐下去了。

目前,或許經濟不好,或許不該選擇在這個時刻漲電價。但試問,這些謾罵漲電價的綠媒們,

當年可曾關注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

是否願意向人民揭漏李登輝與陳水扁「政商勾結」
「謀求國庫資產」「中飽私囊」的惡質行徑?

掏空台電 為何不是李扁的過錯? 而是馬的錯 ?

••• 真相要揭露 公道在人心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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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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