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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25 10:52:52瀏覽38|回應0|推薦0 | |
師名日辯。字具行。會理籍。幼失怙恃。依曾氏姓。繼以女配。生二子。家貧苦。余至雞山。伊全家八人在寺工作。 宣統元年己酉歲。運藏經回山。傳戒。師年二十。領全家八人乞求出家。師是年二十一歲。不識字。耳極聾。貌醜。日種菜苦行。夜禮拜。念觀世音菩薩。習坐。間則學課誦。不要人教。自極精勤。 民國四年乙卯歲。告假出外參學。 至民國九年。余住昆明雲棲寺。師回助任種菜職。能上殿課誦。暇則縫剪及造竹器。不辭勞苦。日種菜園。餘菜則送人結緣。不蓄餘物。口無多語。及在下院勝因寺種菜。見其密行難得。是年戒期。請為尊證。比丘戒畢。即告假往下院。至三月二十九日。午參後。往勝因寺大殿後曬坪內。自取禾稈數把。披袈裟跏趺坐。左手執引磬。右手敲木魚。面向西念佛。自放火。寺中數十人。無見聞知者。牆外人見內放大火光。進看。不見師。至殿後。見趺坐火灰上不動。衣物如故。惟木魚磬柄成灰。下人來報。 余(註:虛雲老和尚)因初八菩薩戒。不能下山。以書請財政廳長王竹村。水利局長張拙仙。暫代料理。張王見斯奇異。即向唐督說。唐率全家觀看。巍然不動。近至身前。取引磬。忽爾全身倒下。成一堆骨灰。感眾大生信心。唐提倡由政府為辦追悼三日。瞻禮者數萬人。唐將引磬作序。永存省圖書館保管。
註:『自放火』依其他資料是為具行法師已得道,他以自身的三昧真火(每個人都有只是我們沒有辦法做到)將自己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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