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通過,雖然排除已進入債務協商的22萬名債務人,但債務協商的「累積毀諾率」已大幅提高到35%,銀行估計,若已進入協商者全面鬆動,估計全體銀行業大概要再吞1600億元呆帳。 雖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表明「排外」已進入債務協商者,但銀行業發現,所謂的「卡債族部落格」已全面串聯,互相號召已進入債協者採「毀諾」方式,不要再還銀行錢,等到明年第一季法案生效時,去聲請更生、清算,改適用破產規定。 有大型銀行財務長估計,目前已進入債務協商的22萬人、3300億元金額,在「不還錢」風險提高前提下,到今年年底債務協商「累積毀諾率」會高達50%,也就是3300億中有一半會垮掉,整體銀行業可能要再吞1600億元呆帳,而銀行過去一整年,光「雙卡」就打掉1620億元呆帳,再打下去,各銀行的淨值報酬率,今年大概又要躺平。 銀行公會昨天電話就被已進入債務協商的卡友「打爆」,大家都想了解如何適用「個人破產法」。 不過,銀行公會強調,進入債務協商後,只要一期不還錢,就算毀諾,但毀諾後,不代表你就能聲請破產程序。 銀行公會目前正與司法院協商,適用破產的相關規定;針對已進入債務協商者,會有「門檻」規定,即除非當事人有「重大困難者」,例如長期失業、或罹患重大傷病,在毀諾後,才有機會聲請適用更生、清算,但能否成功達到個人破產的前提,在於要法院裁定。 銀行公會說,估計最快明年3、4月間,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才能生效,債務人在聲請破產程序時,還會有4個月的緩衝期間,這段時間,銀行及法院要清楚查明債務人是否真的不能履行債務,絕對不是今天不還錢,明天就能宣告破產。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昨天下午也開會,決定立即針對銀行業和媒體展開破產法的教育訓練,銀行公會並將成立專案小組,與司法院研議破產法相關施行細則。 據了解,前幾大雙卡債權銀行目前累積毀諾率,都超過35%,台新金預期,在沒有破產法的前提下,年底的毀諾率會高達45%,但現在加上破產法變數,各家銀行累積毀諾率都上看50%,大概會有一半的債務協商當事人跑掉。 【2007-06-12/聯合報/B2版/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