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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0 16:59:17瀏覽2502|回應11|推薦5 | |
自從開始寫小說後,我很久沒有寫「學術」性的文章,然而,一個朋友的疑問,讓我動筆寫了這篇文,也重新省思:我的小說究竟在說什麼? 這或許得從原始的念頭講起。 醞釀這篇小說時,我正讀著M. Foucault的「規訓與懲罰」,裡面談到各種「無所不在的規矩」,可以操控時間與空間來對人們做「各種精密的調整」。簡單來講,就是各種集體製造出來的規範,會讓處於其中的人遵守,越能遵守這規範的人,就越能在整體活動中得到「眷顧」。 這對當時的我是很大的衝擊。原來,我之所以能考上大學、念研究所,並不是因為我比別人「努力用功」而是我比別人「遵守規矩」,不管那「規矩」是什麼。於是,對於現實社會制度的「規訓」,我變得越來越難忍受:我開始不能明白,為什麼工作已經做完了,卻一定要我乖乖地在辦公桌前呆滿8個小時,又或是我喜歡在家裡完成工作,但仍須依照規定的時間上下班,我不明白,公司要的究竟是我的工作成效、還是我乖順的肉體? 於是,「結構殺人」的雛形就這樣慢慢地浮現:我要設計一個完全操控時間空間的世界,讓角色們喘不過氣來,將規訓的力量壓到最大,再讓角色們反抗。因為,純粹的壓迫是很恐怖的,而且A. Giddens的「社會的構成」也在這時也影響我,讓我瞭解「結構的二重性」,也就是整體、社會和個體是彼此互動、影響、改變的,雖然我個人主觀意識認為個體要影響結構實在是有夠難。 在提筆的時候,詮釋學的概念主宰了這篇小說。 M. Heidegger提過,人會以「生活世界」當「視域」來理解存在物,所以,我在寫整個故事時,不會用「那個角色」與「角色生活地點」及「那個時代」沒有的東西來形容。像豹、羚羊看到「神」都以「示」字邊的代名詞描述、用「光棒」來講手電筒、以「神之語」來代替電腦等,都是為了表現這樣的「詮釋」。這樣的寫法加深了文筆操控的難度,我變得很難用譬喻法來描述角色看到的、聽到的,生活中許許多多的形容詞,其實都是「生活視域」的引用,如獐頭鼠目,在沒有「獐」、不知「鼠」的年代裡,那能用這樣的辭來形容人呢?所以我只好用角色的五官去詮釋世界,監製把那些「角色的囈語」當成是「意識流」,而我則稱之為「詮釋」。 還有個更重要的部分是,我用四個角色的視點來詮釋一個「事件」,也就是J. Derrida的「解構」概念:「任何訊息都不會只有單一詮釋」。 說實話,最初寫「結構殺人」時,我本來只想用雙主線劇情作交代,也就是用豹與烏鴉兩個角色的夢和現實交錯處理,這樣的稿子寫了五萬多字,在中途卻因為自我反省而拋開。因為,這個故事想談的是「世界」,要把故事世界「如實」反映出來,只用兩個角色的「視域」是不夠的,我需要其他的角色來支撐整個世界觀,需要不同視角來呈現「解構」與「結構」的混和,於是,重新調整之後,終於成為一個像「網子」結構般的小說。 當然,我必須承認,或許這些學術概念在作品中並沒有被很清楚地闡釋出來,這可成為我下次寫作的目標。然而,我也相信技巧不夠,無損於小說創作的理念,對於讀者來說,故事好看應該才是重要的事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