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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16:32:16瀏覽13|回應0|推薦0 | |
這是昨晚湖南省人事考試院通報的湖南省2021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違紀情況,共涉及13個地方考區以及省直考區。
其中有73名考生存在一般違紀違規行為,有10名考生答卷被專業機構認定為答卷雷同(5對,兩兩雷同),已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或公務員主管部門依規作出處理決定並在其官網公告。
多人考試結束仍繼續作答
上官河(微信id:sg-river)梳理湖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一般違紀人員名單發現,在具體違紀內容中,“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出現最多,共39人;其次為“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24人,此外還有5人將試捲帶出考場、4人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1人故意損毀試卷。
科目涉及行測、申論以及招警專業科目。在答卷雷同的人員名單中,共有4人考試科目為招警專業。
代價大!成績無效!
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塗)本人信息的;
(四)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五)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註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七)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方法和標準。
此次湖南省人事考試院的處理結果顯示,這83名違紀人員當次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此外,在此次公務員考試前,湖南就發布相關要求,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限制報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終身限制報考。
對雷同捲進行技術甄別
今年省考筆試前夕,多省份就特別強調了對於雷同卷的甄別和懲處。
例如,陝西明確,考試結束後,將採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報考者須妥善保管好個人答題卡(或試卷),防止被他人抄襲。因考試中被他人抄襲,判定為雷同答卷的,後果自負。
寧夏也要求,考試結束後,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卷檢測,甄別為雷同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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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