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老子道德經》第十六章
2011/04/16 06:14:16瀏覽339|回應0|推薦30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 創作另類創作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