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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第十六章
2011/04/16 06:14:16瀏覽341|回應0|推薦30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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