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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 認養 馬小九、陳水扁 認養 趙富馬 能相提並論?
2006/09/23 13:38:17瀏覽165|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馬英九認養馬小九、陳水扁認養趙富馬能相提並論? 
馬指特支費認養馬小九 已從核銷換自付中央社台北縣二十三日電 

有關動用特支費認養流浪犬一事,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表示,認養「馬小九」是在一個公務活動上,認養後、帶回家前,因牠生病才送動檢所檢疫,等到他太太去領狗時,發現帳已經結了;這是有一個誤會,他也不知從特支費核銷,現在是將特支費核銷換成自己付錢,而不是「還錢」。 

對於特支費支付認養流浪犬「馬小九」的事情,他說,認養時是一個公務活動,認養後、帶回家前,因為,牠渾身都是病,當時就由建設局動物檢疫所檢疫一個月,期間,牠又發燒,而在住院、發燒及蛔蟲這方面,就了七千多元,動檢所方面觀察又花了兩千多元。

馬英九說,之後,他太太周美青去領狗時,他們說帳已經結了,而馬英九也一直認為是他太太付了,結果,帳單送到辦公室,同仁就問會計室是否可以用特別費核銷,對方的答案為因是公務活動,故「可以」核銷。

馬英九接著指出,現在他們是將支出收回,因為,一開始他就認為應該要自己付,不然,會覺得不安,不過,會計程序上是合法的,不是非法,總計是九千九百元,這方面會再提單據給大家。他表示,這是有一個誤會在那裡,因為,單據送過來辦公室時,若有問他一聲,他就會自己付;這不是一個污這筆錢的問題,當時,他不知已從特支費核銷,一直都認為是太太結清,而事實上,馬小九還沒回家,就已經花了他上萬元。 他同時澄清指出,會計處有指這筆錢「不必還」,這也不是還,因為不是欠錢,而是將特支費核銷換成自己付錢,而他一開始也認為,認養活動費用,就是要自己負擔,他會用比較高的標準來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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