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9/09 19:03:33瀏覽175|回應0|推薦0 | |
施明德發起的百萬人倒扁,反貪腐靜坐行動要開始了。它的目標表面是針對涉弊說謊的總統,但實質上卻是人民要捍衛憲政、守護憲法,有著深遠的民主意涵。 四十多年前念法律系的時候,老師說:「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神。」只是,老師當時沒有說,如果大法官遠從國外打電話回來,向擔任立委的學生「關心」法律覆議案,成為當權者的「司法侍郎」或「政治花瓶」的時候,究竟由誰來守護憲法? 老師當時也沒有說,有以下種種情況的時候,誰來守護憲法? 第一,原本應該受人景仰的總統,卻說他當選的是一個沒有意義的總統,親私貪腐「罄竹難書」。 第二,原本應該是為人民看緊荷包的立法院,卻經常失職怠惰、半夜趕工,菜市場胡亂殺價似地審查預算、決算。 第三,原本應該保護人民自由、尊嚴、安全、福祉的行政院,卻對人民行使抵抗權,用人不依編制、花錢不按預算、做事不依法律、犯錯還要硬拗的胡亂行政。 第四,原本應該認真行使糾正、糾舉、調查、彈劾的監察院,卻自甘淪為政治「交際院」、攪和政治稀泥。 第五,原本應該守護憲法、公正審判、保障人權的司法院,卻甘為政治奴婢,成為打壓人民的工具。 第六,原應公正、中立、依法考選的考試院,卻有考試委員堅持意識形態,在考題上動方言歧視的手腳。 現在輪到自己教法律,才深深地體會到法國人權宣言第十六條所宣示的:「一個社會如果其權利的保障未能獲得保證,而且權力的分立亦未能得到確立,就根本不存在憲法。」也看到在形式民主的架構下,會有美國制憲先賢麥迪遜在聯邦論中所說的情形:「當立法、行政、司法三個權力集中於同一人之手,不論該掌權者為一個人、少數人、許多人,亦不論其為世襲、自封的、或選任的,我們即可正確地宣告其已符合暴政之定義。」 近十餘年來,在形式憲政、民粹獨裁中,不斷破壞主權在民、憲法至上、權力制衡、責任統治等憲法靈魂寄託的機制,使人民陷入戰爭驚疑、社會混亂中,民怨的累積不斷增長,也才會發生施明德一呼百萬諾,風起雲湧的倒扁浪潮。 因此,今日我們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看到的人潮,都是憲法守護神!他們以決心和行動,要推倒濫政、守護憲法!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