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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7 11:36:07瀏覽200|回應1|推薦7 | |
總統先生 也是媒體 /柯朝/資深媒體人(台南市) 前立委林正杰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拳打電視名嘴金恆煒,成為陳水扁總統昨天參加「台灣角社」成立大會時的致詞「導言」,他認為:「這已不是單純打壓個人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一股刻意挑動仇恨、對立與暴力的情結,不斷擴大與蔓延的結果。」使人覺得,陳總統好像還以為此事不夠「擴大、蔓延」,要以元首之尊,為它添柴生火。 好吧,那我也「擴大、蔓延」一下。 第一,誰在「打壓個人言論自由」?從觀賞者角度看,應該是金恆煒,因為,事件的導火線是林正杰發言時金恆煒不斷打岔、還很不禮貌地用手指指向林正杰。 第二,誰在製造「一股刻意挑動仇恨、對立與暴力的情緒」?這兩人政治立場不一,節目進行中出現攻防,不正是言論自由的具體表現嗎?就算互看不順眼,這等事,值得勞煩總統當裁判嗎?更何況,總統顯然認為金恆煒受了委屈,不知總統的「裁判手冊」是什麼版本? 第三,事發後,立即湧現一種聲音謂:「這件事馬英九和施明德要負責任!」這個反映快得連金恆煒鼻子上的血都來不及乾,說這句話的人除金恆煒外,還包括民進黨的黨主席和立委,卻未聞有誰提出直接、間接的關係證據。這算不算是「不斷擴大與蔓延」? (我家母狗生小狗 ,金恆煒 應負責?) 陳總統由金恆煒的挨打「擴大、蔓延」到媒體對他和第一家庭的批評,他一方面說尊重「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另方面又說「很多報紙和電視我都不看。」不看的理由是「媒體以立場代替是非,以爆料抹黑凌駕對新聞專業的堅持。」 那麼請問總統:一、閣下可是有過告媒體、搜媒體、監視媒體多次紀錄的人,這種行為合乎你所謂「言論自由及媒體自由的保障,寧可過,不可不及」的標準嗎?二、金恆煒的言論一向立場鮮明,你喜歡他,但也有人討論他,難道凡是你所喜歡的言論即使有立場也無所謂嗎?三、身為國家元首不看對你「爆料、抹黑」的媒體,這不是拒絕被批評嗎?而且,若非有這些在你眼中「不夠專業」的媒體不斷報導,人民怎知國務機要費帳單裏連買狗飼料都在內?怎知貴夫人對禮券那麼有興趣?你認為你受媒體之害最深嗎?那麼,不幹總統如何? 總統先生,你大概沒注意自己常常也是媒體咧,比方你說施明德「當然不必向總統(就是你啦)寫求饒信」就很經典,短短數字,尖酸刻薄,兼而有之。不過,你終究不夠專業,才會常常言詞反覆,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你很多報紙電視都不看,也有越來越多的人不論你說什麼都不聽,你的聲音頗多人認為是傷害人心最深的政治噪音,唯一避禍之道,就是關掉電視拉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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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