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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0 16:38:38瀏覽183|回應0|推薦0 | |
搞軌案》黃福來 安置保護 記者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南迴鐵路搞軌案起訴後,案中被告轉為汙點證人的黃福來及其家人,已被安置到適當場所,行動自由;檢警因不排除有其他在逃共犯會對黃福來不利,因此派員保護。 專案小組檢察官昨天表示,專案小組為了保護黃福來,不但起訴書上沒有他的年籍、住址等資料,還對他做了適當的安置。 至於出軌列車上兩百多名的作證乘客,專案小組只是隱匿他們的姓名,沒有具體的保護措施,不過,日後審問時,也會以蒙面、變聲、變像、視訊傳送或其他適當隔離方式,避免他們的身分曝光。 屏東地檢署前天起訴搞軌案被告李泰安及黃福來,起訴所載的犯罪事實中,除了前年五月四日黃福來承認參與的那一次搞軌事件,其他包括前年六月廿一日、今年三月十五日、三月十七日黃福來未參與的三次,以及前年九月間李雙全敲掉六十九個鐵軌扣夾、在電纜水泥槽蓋上噴漆等的記載,主要都是根據黃福來的供述。 黃福來被專案小組策動為汙點證人,起訴書所列證據清單中,一半以上是黃福來的證詞,黃福來可以說是檢察官得以起訴李泰安的主要關鍵。 檢方指出,美國政府對證人的保護做得相當周延,我國徒有證人保護法,缺乏保護的配套措施,這次對黃福來的保護,可能是我國治安史上很特殊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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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