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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 中華民國 的 造反活動 不必申請!
2007/10/20 09:57:14瀏覽562|回應4|推薦13

 

觀察站》路跑變亂跑 要鬧大入聯

民進黨政府刻意安排入聯路跑從位於首都的總統府出發,姑且不談活動性質是不是「政治集會」,光從路線橫貫台北市區來看,無論基於交通安全或法制精神,體委會都應依法向台北市政府申請許可。

但實際上,體委會卻僅以公文「告知」市府及市警局,讓人不得不合理懷疑,這次再度上演中央、北市對立的局面,又是一場民進黨政府蓄意「鬧大」入聯爭議的政治精算。

陳總統昨天向市府嗆聲「有膽就抓看看」,果然讓整個活動,漸往政治面傾斜。

從「路跑」的活動性質來看,體委會司職全國體育活動,焉不知在鬧區路跑,兼顧交通順暢、用路人車及選手的安全是必要條件?因此,無論上至全國性、下至鄉鎮市的路跑活動,甚至村里要辦廟會遊街,主辦單位都會及早與當地方行政、警察部門協調配合。

如今,體委會僅在活動前才「告知」,如此不專業的表現,若不是體委會官員突然「秀逗」,就是別有居心。

再從「入聯」議題來看,民進黨政府明知即使公投過關,也入不了聯合國,但為求選舉效益,持續無所不用其極地用盡各種手段炒作。

行政部門拿公帑宣傳、發動公務員連署、用郵戳蓋上入聯豬鼻子,連統一發票也要打印入聯標誌,如今硬要將路跑變成亂跑,再來製造對立、引發話題,皆有脈絡可循。

從中正紀念堂更名民主紀念館、總統府前樹立入聯看板等「前車之鑑」,中央在北市搞政治動作,市府一回應,爭議一經渲染擴大,民進黨要的政治宣傳效果幾達百分之百。不過,民主政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政府單位都目無法紀,如何教民眾守法?相關單位應三思。

體委會:入聯路跑 依法不必申請

台北市政府認定入聯環台路跑是政治活動,應在一個月前向市府申請;主辦活動的行政院體委會副主委李高祥昨天反駁:「這是體育活動,而且不是大規模路跑活動,不必事前申請,廿四日路跑照常進行。」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也在立法院答詢說,不能說路跑有政治人物參加就變成政治活動。內政部長李逸洋則強調警方不會執法。

李高祥引用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二款「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不在此限: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似之活動。」他說:「『全民傳聖火』是體育活動,於法不需要申請。」

李高祥還解釋說,體委會已經在十七、十八日連續發文內政部警政署和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希望協助進行這項路跑活動的交通管制事宜,但他強調「並非向市政府提出申請」。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則指出,集會遊行法廿五條規定,「利用」體育競賽進行集會遊行,如經主管機關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將依同法第廿八條,處以活動負責人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還可以依第廿九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負責規畫這項路跑的執行單位中華路跑協會表示,以往在北市辦大型路跑活動,至少一個月以前須提出交通管制申請,這次體委會並未要求他們申請交管,他們只負責路線規劃和環台選手選派,「至於屆時能不能開跑,一切聽體委會指示」。

入聯路跑 扁嗆北市有膽來抓

入聯聖火路跑,主辦單位事前沒有申請,合不合法?中央政府和台北市政府昨天衝突升高。陳水扁總統拉高分貝說:「有膽來抓看看!」台北市長郝龍斌則呼籲總統:「不要帶頭違法!」

行政院體委會將在廿四日舉辦入聯聖火路跑,規劃陳水扁總統跑第一棒。體委會聲稱這是體育活動,依集會遊行法不必申請;台北市政府則認為,該法明文禁止假藉體育活動進行集會遊行。

郝龍斌強調,入聯路跑活動絕對是政治活動,中央沒有依法事先申請路權,只在十七日發函「通知」市府配合,沒有完成任何法定程序;他絕對尊重國家元首,但總統也要守法。

他說,就算這是路跑活動,也沒有依法提出交通維持計畫。尤其活動當天(周三)是上班尖峰時間,沿途行經中山南路、忠孝東路等路段,都是繁忙的交通要道,將嚴重侵害台北市民權益。

他強調,市府絕對不會坐視不管,「市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絕對不容許任何人或任何政黨來挑戰」。

陳水扁總統昨天到雲林縣水林鄉「番薯厝」順天宮贈匾,趁機鼓吹公投入聯,要番薯厝的人繼續支持他這個「番薯囝仔」(台灣之子)。被問到入聯路跑時,兩度口氣強硬地說:「好膽來抓看看,難道阮就卡細漢(個子較小)?」

「馬英九騎單車就不違法,我們聖火慢跑一下就要抓人,難道台北市獨立了嗎?」他口氣激動的說,入聯已是全民共識,國民黨不是也說要回聯合國嗎,如今又一再杯葛、阻擋,豈不是玩假的?

陳水扁又說,紅衫軍在台北市鬧了一個月,都沒事,市政府還開放二十四小時;民進黨說要慢跑一下,頂多也只跑一小時,就說要抓人,馬英九在台北市到處騎單車就不抓,兩套標準。

郝龍斌昨天出示國民黨一○二四鐵馬環台的合法申請文件強調,任何活動只要依法依規定申請,絕對沒有任何政黨或政治考量。

北市府:跑人行道也要申請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羊曉東昨天說,總統有刑事豁免權,但包括體委會主委及其他陪跑或參加路跑民眾,只要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追訴或處罰。

市府近日已展開沙盤推演,將以當天參加的人數,採取最適當制止和驅離行動;至於是否會動用警察權,強制驅離,市府人員表示,一切會依規定辦理。

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昨天在議會也表示,路跑活動如未辦理申請,「會視情況採取因應措施」。市議員逼問有何因應「腹案」,王卓鈞說,已有腹案,「但在肚子裏」。

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呼籲中央不要假入聯之名舉辦違法的路跑活動,陷參加者於不義。

他說,利用體育競賽進行集會遊行,違反集會遊行法廿五條;如經主管機關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可處罰鍰、徒刑或拘役。

此外,未經許可在道路上舉辦賽會,違反道路安全處罰條例,可處三千元至六千元罰鍰。

對體委會指要在人行道上路跑,交通局強調,人行道屬於道路的一部分,依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寬八公尺以下之人行道」不予開放臨時活動使用,因此入聯慢跑若想在人行道上舉行,也必須依法申請。

葉慶元說,在人行道跑雖不妨礙交通,但不代表不違法,市府還是可以依集會遊行法處理;他說,如果綠營主張跑人行道就不違法,日後紅衫軍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只要紅衫軍在人行道上跑,就不會遭到警力驅趕?

馬英九:入聯慢跑 總統應守法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針對入聯慢跑爭議說,總統應該要守法,「這沒有折扣好打」。

馬英九昨天在花蓮市與地方媒體茶敘。他表示,五月的「青春鐵馬向前行」,從屏東鵝鑾鼻單車縱走到台北富貴角,每站都有向警方報備、申請路權,警方也都派員維持交通秩序,因此沒有造成地方交通困擾。

馬英九指出,不管是入聯或返聯,只要是因政治目的而走上街頭,就符合集會遊行法所定義的遊行,應該申請許可,這是集會遊行法的規定。

台北市政府不核准入聯聖火路權,若陳總統硬要參加,馬英九支不支持郝龍斌抓陳水扁?馬英九笑說,郝龍斌不會抓陳總統,「這事不需要市長出面」,因為集會遊行法是由分局處理,分局自然知道怎麼處理,一切依法辦理。

不過馬英九指出,警方不會讓活動進行之後,才把陳總統抓起來,「總統有刑事豁免權」;但若活動沒申請集會遊行許可,警察單位會依法處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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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台灣"
台灣這幾年"愛台灣"民粹口號主導的可能後果,李遠哲/李登輝有義務要作更多的表示,因你們的做為間接的促成今日之亂像
2007/12/21 20:54
台灣這幾年"愛台灣"民粹口號主導的可能後果,李遠哲/李登輝有義務要作更多的表示,因你們的做為間接的促成今日之亂像

總裁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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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說
2007/11/25 14:25

不用申請?

因為主辦人是ㄚ扁總統

 總裁來送滿月禮囉!

我們家junior已經4個月囉!

今天特地送來滿月禮

歡迎你們光臨總裁辦公室

來看看可愛的junior

http://blog.udn.com/arron888/1396516

致力興業覓錢道
中產搖身變富豪

pippe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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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2007/11/15 10:23
中華民國 加油
外星物語

金光黨
台灣最流行(坑、矇、拐、騙)
2007/10/22 08:26
扁:中華民國 供桌快不讓它擺了
入聯路跑後天開跑,陳水扁總統將跑第一棒。他昨天再度對台北市政府嗆聲,希望大家一起來跑,萬一沒人來,總統被抓了怎麼辦?
記者陳正興/攝影

回鍋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總統昨日火力全開,不但諷刺前總統李登輝主張「特殊國與國關係」撐不到五天,還痛批台北市長郝龍斌阻擋入聯聖火慢跑是「越擋越死」,變成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的「最佳助選員」。

陳總統首度表示,四年前公投的題目,雖然不痛不癢,但還好有那次公投,不然我們也不用玩了,所以嫌歸嫌、罵歸罵,到最後我們贏在哪裡?贏在防衛性公投,讓他和副總統呂秀蓮能夠連任;日前國民黨副主席關中提出研究報告也表示,「陳呂配」連任不是因為兩顆子彈,關鍵是公投綁大選。

他強調,國民黨將輸在「中國」兩字,因為中國輸台灣,台灣贏中國,國民黨一定走向本土化,將正名為「台灣國民黨」,因為「終極統一」沒有市場、死路一條,李登輝說的兩個本土政權將會形成。他說,「中華民國就先安奉在桌上,擺在供桌要拜的去拜,不想拜的連金紙都省下來,連香也可以省下來,等到有一天,很快的,乾脆連桌上也不讓它擺了,全部拿起來,台灣就是台灣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