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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3 05:20:17瀏覽28|回應0|推薦0 | |
司法改革需從學養
養成、品德考核兩方面著手,但熟悉司法實務界者都能了解,當司法官從司法官訓練所結業後,其職業生涯中能夠用來進行在職訓練、改進辦案能力的時間相當有限,其中困難一言難盡,如何加強學養的養成,需要各方集思廣益。 以一名在桃園以北地檢署任職的檢察官為例,平均每月新收案件將近80件,一個月中能在晚上八點前下班的日子屈指可數。台灣司法官的工作負荷量其實遠超出外界想像,在長期的高身心負荷下,檢察官、法官能有多少時間與 體力進修?能有多少時間反思? 司法官品德方面,大家都說司法官的聖潔有如皇后的貞操,為維護貞操,司法官固然要潔身自愛,但是,當司法出問題的時候,各界也應避免以偏概全,僅憑零星個案就把整個司法系統描寫得那麼不堪,如此將不利司法聖潔工作的推展。 全台各地司法機關都會上演這樣的情景,司法首長在業務報告中提出今年新收、結案數量,還常提到在人員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結案數字仍能再創新高。但外界很少思考的是,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這些高效率 的結案數字背後,得靠多少基層司法官夜以繼日,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才能完成。 近來部分人士認為法官退休後每月領取將近18萬退養金太多、不公平,但外界是否曾思考,法官如此高度專業行業,在工作上全力以赴,身心經常超支,退休之後的生活依靠在哪? 工商 時報【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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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