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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青少年國家認同之研究初稿
2007/11/20 22:11:16瀏覽274|回應0|推薦0




               目錄

謝詞

摘要

圖表目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的背景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第三節  研究途徑、方法與限制

第四節  研究範圍

第五節  研究結構

第六節重要名詞的解釋


第二章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的背景

  「國家認同」的重要性在台灣開始浮上檯面,大致是與民主化的過程同時伴隨出現。台灣人的認同在戰後長期受到威權體制桎梏凍結,在解嚴後驟然獲得鬆而尋求停泊。我們可以發現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以及黨認同某種程度的相糾纏,不只左選民的投票行為,影響國家定位及對外政策,甚至於導致族群間的張力,進民主是否能進一步獲得鞏固

   具體而言,近年來台灣所面對的認同課體,對內在於如何定義公民身分資格,嘗試協調多元族群同觀的和解,外在於如何於國際社會孤立取得尊嚴,尋與中國民族意識作有效的區隔。因此對於政治菁英來說,國認同的訴求不只是關心選票的取得,更是要為台灣的未來做定位,如「新台灣人」等的概念[1]

當前台灣人國家認同的混亂可由民眾自我認同的分歧看出,在不到十年之間自認為台灣人與中國人的比例恰好相互對調也就是說台灣人認同持續在成長而中國人認同比重一直在遞減

     這種認同混亂德危機之所以出現除了建構過程的特殊歷史條件外(historical contingency),我們可以從形式上已及實質上來了解國家認同這個概念的多重解釋。就形式而言,我們可以就相關用詞的一字多譯、與義上的含混、以及歧異三個層面來考察;就實質而言、除了因為國家認同其他集體認同在政治場域的糾葛及競爭外,政治認同與文化認同的交纏意治絲而棼[2]。就在這種理還亂的時空背景下,造成了目前台灣與中國之間到底是「兩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兩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憲法上的一中」、「一邊一國」等多重的「國家認同」爭亂。

   第二節 研究的動機與背景

   那就現階段「中華民國」這個國家,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依照一般所謂國家的四大要素為「領土、人民、政治制度與主權」[3]。現在的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有確切領土、23百萬人民、政府有效行使治權、擁有至高無上的決策與執行政策權威的國家主權。且參照國外加拿大魁北克最高法院在民國89年新航與台灣民航局的案例中對「國家」一詞的定義。加拿大魁北克最高法院制訂了四個如評估「國家」的條件:

第一、          The presence of a permanent population(一群特定的居民)

第二、          The presence of an effective government(一個有的政府)

第三、          The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other states(具有與其他國簽屬關係的條件)

第四、    The presence of a defined territory(一個明確版圖的存在)

魁北克省最高法院根據上述的四項條件作了以下的詮釋:

第一、台灣島(The Island of Taiwan)是一個存在也是明確的版圖

第二、台灣島是由一群固定的居民居住

Occupied by a permanent population

第三,台灣目前的確有一個有效的政府。
第四,台灣政府目前的確與其他國家有關係[4]

    從上述理論與國際判例來看中華民國當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為什麼島內從一九八o年代中期以後在台灣政治社會爭辯最激烈、影響最廣泛的問題竟是「統獨問題」。其實源在過去四十幾年裏的台灣社會,由於思想言論的高度限制,凡是違反執政當局基本政綱的意理都遭到壓制,雖然這些年來言論尺度大幅開放,舉凡公共政策的得失、政府體制(如開放黨禁、解除戒嚴、修正刑法一百條),以及統獨抉擇等問題,在這些政治議題討論中有些原本不必然引起尖銳對立的事件,但均因為對「國家認同-中華民國」出現了極端不同的主張與對歭的想法,

     所謂「統獨問題」,爭議的是台灣究竟要不要明確宣告獨立、切段與中國大陸的主權糾葛。還是應該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使台灣與大陸再度統一。尤其台灣到了2000年政黨輪替後,兩個不同屬性,不同結構,不同背景的政黨對「國家的認同」、「統獨問題」更產生了基本上的矛盾,不論兩黨的黨綱、兩黨的政策、戰略、戰術均呈顯了南轅北轍完全不同的看法。

      執政黨陳水扁總統從就任時宣布的四不一沒有政策到民國95終止國統會運作(私底下甚至以終止運作就等於廢除國統會告訴他的支持者)、一邊一國論顯然與國民黨執政時作法完全相左,相對於過去兩黨對國家認同的爭論更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越演越烈,幾盡劍弩拔張翻牌的局面。

     追根究底的說:問題就出在下面幾個原因造成島內對中華民國的認同始終無法對焦。

第一、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領土範圍與實際統制區域不同。造成兩地的政治制度經濟生產方式,教育文化及社會生活均朝著截然不同的方向發展。儘管兩邊的政權都宣示「中國必將統一」,但是實質的隔離卻成為「統獨問題」之所以形成的最基本的社會條件[5]

第二、 二十一世紀「由於人類生存環境的改變互相依存關係趨於密切,需要各國共同合作解決的問題增多,主權觀念也應作必要的修正,總之,在他們看來,相對主權論與有限主權論等觀念必須取代不合時代的絕對主權論」[6]。國際社會不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第三、 海峽兩岸的緊張情勢與內戰歷史糾葛的難解

      為此,島內兩大政黨對解決問題的政策、戰略、

      手段、戰術均不竟相同。

第四、 國家認同問題,因為它牽涉到一個政治共同體

      的成員自我命名及自我了解的過程。原則上

      對一個疆域明確、主權完整、歷史文化歸屬有

     相當共識的社會而言,國家認同是一個爭議不

     大的問題。但是對一個族群並立,文化歸屬歧

     異、領土主權範圍曖昧的政治體而言,國家認同

     就會成為極具爆炸性的問題。

     簡言之,國民黨欲以終統解決問題。民進黨則思制訂新憲從頭來過。然其過程使用方式不論是意識形態的鬥爭或政治權力的操作或其他不欲人知的真實目的,甚或不同背景學者也分別從族群政治、投票行為、

台灣史溯源、經濟結構與成本效益分析、以及語言政策等角度,對「國家認同」提出不同面向的觀察。

    但國家認同不論從民族主義、自由主義、族群、語言、文化、歷史背景甚至國外東帝汶獨立運動、荷蘭獨立運動、去研究國家認同的形成原因。其實台灣的國家認同更包含了島內居民想確認自己屬於那個國家,以及這個國家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國家的心靈急迫感?在這個時空背景下,我們青少年的「國家認同」是如何形成,就是我們亟需想了解的。而他們的想法是不是也更關係到我們整個台灣未來的發展走向?

      所以作者不揣簡陋,嘗試對此一議題做些思考、研究,增進我們對台北市青少年政治公民程度的瞭解 。

第三節  研究途徑、方法與限制

一、研究途徑

(一)歷史途徑(historical approaches

 係從過去類似事件的脈絡中,發現目前事件模式的研究程序。因為社會學家常探討制度、團體與社會變遷,他們在探討這些主題時,常利用「史料」(historical materials),即在過去時代裡,影響人類行為之動作、觀念,與事件等的資料。研究人類互動與團體生活時,不能忽略歷史脈絡,因為社會行為不會發生在歷史真空裡。在歷史事件的脈絡裡,社會行為才會呈現其轉型。由於生活於某一特殊年代的人們,大多經歷相同的社會與經濟歷程,所以每一世代為了反應當時的環境,都會形成一種獨特的思想與生活形態[7]

 (二)行為研究途徑(behavioral research approach

由於研究重點的不同有關政治態度的研究途徑大致可分五大類:1.一般態度、人格與政治態度相關分析

2.個人、社會因素與政治態度的相關分析

3.政治社會化與政治態度的相關分析

4.政治態度之間的相關分析

5.政治態度與政治行為的相關分析

本研究嘗試透過政治社會化理論的概念角度切入,來探討目前台灣青少年的國家認同態度,究竟抱持怎樣的態度取向,採取政治社會化與政治態度的相關分析,屬於行為研究途徑的範疇。因此本研究兼採歷史途徑及行為研究途徑二種。

二、研究方法

為避免討論的範圍過於廣泛不完整,故試圖從歷史觀察到國內政黨政治現況作為啟發,進而加以台北市高中生的國家認同態度或傾向為中心,作抽樣實證探討,以期獲得研究發現提出結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

第五節研究架構

第六節重要名詞解釋

何謂國家認同?為了清晰起見,我們不妨先把這個詞彙拆解成「國家」及「認同」兩個部分來談。[8]。「國家」本身是一個複雜的概念通常我們用「國家」指涉一切治權獨立的政治共同體每一個統治權大致完整對內足以號召成員對外足以抵禦侵犯的政治實體即為國家他不僅僅只涉及近代興起的「民族國家」(nation state)也可以泛指民族國家出現前的各種政治共統體。(Forsyth,1987:503-506[9]。但是,「國家」也有比較狹義的用法,就是專門來形容近代以後才出現的「民族國家」(nation state)。當「國家」意指「民族國家」之時它同時表達了「治權獨立」的政治性格以及「民族統一」的族群文化意涵。就理論上講,民族所代表的族群單元與國家所代表的政治單元可以有四種不同的組合:(1)單一民族國家(nation state),(2)多民族國家(multi-national state),同一民族成立不同國家(one nation,many states),以及(4)眾多的多民族國家[10]。而當一個「民族」以追求獨立自治建立「國家」為政治目標時,nation亦可被理解成「國族」「族國」但為了不造成國家認同討論時的邏輯混亂本文的國家定義中部涉及國族的意涵。

「認同」(identity)按照我們日常用語及學術討論情形來分「認同」似乎指涉三種不盡相同的涵義。第一種意義是「同一、等同」(onenesssameness)凡具有一個發端的東西,就是同一個東西 。因此,「認同」

可以意味者「同一」,是指某種事物與另一時地之另一事務為相同事務的現象。第二個意義是「確認、歸屬」(identification,belongingness

。「確認」是指一個存在物經由辨識自己的特徵,從而知道自己與他物的不同,肯定了自己的個體性。「歸屬」是指一個存在物經由辨識自己與他務之共同特徵,從而知道自己的同類何在,肯定了自己的群體性。第三種意義「贊同、同意」(approval,agreement)。「贊同」與「同一」是有相當的關連性是指一個主體某個意見與另一個主體的某一個意見或表現出現吻合,因此縱然兩個主體並非同一個存在物,也未必歸屬於同類卻出現偶然性的會通。通常這個用法表達出相當明顯的「主觀意志」,使「認同」帶有一種「意志選擇」的色彩「(我願意贊同、我願意支持)」,與前述兩種意義偏向「客觀辨識」的情形有別。

[11]

「認同」既然有如上三種含意則「國家認同」自然也可能有三種不盡相同的用法

「國家認同」第一種用法是表示「一個政治共同體與先前存的政治共同體是同一個政治共同體」,也就是指涉一個國家的延續性與同一性問題。目前台灣社會所泛稱的「國家認同危機」,其中一個意義就是爭論「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還能不能代表中國」以及「中華民國如果改名為台灣,是否還是同一個國家?」

「國家認同」的第二個意義表示「一個人確認自己歸屬於那一個政治共同體,並且指認出這個共同體的特徵」。第三,國家認同還可以指涉「一個人表達自已對所欲歸屬的政治共同體有何期待」,也就是說「一個人究竟贊同那一個國家?願意支持那一個國家?」[12]

第二章  國家認同的演變

  第一節 唐山過台灣時期的國家認同

從唐山到台灣時期,台灣的先民渡過險惡的「黑水溝」到台灣來尋求新發展,接著外國人葡萄牙發現台灣「美麗島」,其後西班牙人,荷蘭人競相殖民台灣。1661年鄭成功攻佔台灣,又開啟了台灣歷史另一個新頁。鄭氏其中心思想乃是站在中國的立場思考,恢復中土。他驅逐荷蘭人, 是首次樹立漢人在台政權,所以政治上被稱為「民族英雄」。

  1683年清朝派兵打敗鄭氏王朝,攻佔台灣,於隔年西元1684康熙年間設立「臺灣府」,台灣正式納入中國版圖,隸屬於福建省並於1887年在台灣正式設省,而台灣省正式名稱更是稱為福建臺灣省,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也由此劃分了台灣發展從殖民統治到由中國真正統治二個重要發展階段。

    甲午戰後,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予日本,台灣有識之士,見割讓台灣已成事實,無挽回餘地,經協商決定自主。倉促籌備,改台灣省為台灣民主國,建元永清,雖僅十三日即瓦解,但當使此一狀況,並非叛離清朝獨立,實為抵抗日寇侵略,不願為外族統治不得已圖存之法而已[13]

是故,「台灣民主國」成立的原因是以阻止日本對台灣的佔領,不是要脫離中國體系,主要是不要作亡國奴,且仍自認為中國一部分。這種「台獨思想」,不欲台灣納入日本帝國,但絕不是要脫離中國;即使獨立也仍自認為中國的一部分,為中國的屏障[14]。此時期的抗日行動在國家認同上仍以清朝為對象[15]

   基本上,這段時期雖然經歷了原著民來台,荷蘭、西班牙的佔據,鄭成功將台灣視為反清復明基地,先後陸陸續續跨海來台的先民,但大抵上與英國先民到美洲拓荒時精神是雷同的,即是一種開拓墾荒,追求新天地的精神,雖然有些衝突,但多屬經濟利益之衝突,並沒有過於意識形態的族群之爭。都還是以清朝或英國為國家認同的標的。而有「台灣人」意識雛型的產生,使濫觴於異族日本的侵略統治。

第二節   國民政府遷台前後的國家認同

     由於殖民經驗的影響,終戰前後,「台灣人」的身分認同處於一曖昧而不穩定的「臨界性認同」(in-between identity)狀態,而游移於「中國人」與「日本人」,以及「民族」與「地方性族群」之間。在這段期間內,台灣社會受不同政治精英集團的動員而出現多種主要國家認同訴求相互競爭:中國國民黨的右翼中國認同(向中土與漢族認同)、中國共產黨的左翼中國認同(向中國大陸現有統治政權共產黨認同)、認同日本希望繼續與日本人同化、認同美國與台灣人的台灣國家認同。

   然而,在國民黨政府遷台後,由於韓戰的爆發,促使美國與在台之國民黨政府結盟,國民黨正統的「中華民國」認同因此獲得支持,台灣成了「反共復國的基地」、「自由世界安為成敗的樞紐」、「遠東與太平洋上以為是藉公認的一個反攻堡壘」、「自由世界一座光明燈塔」與「東南亞安全和平的保障」,國家總目標,在「積極加強反攻準備,期能把握時機,完成復國使命。」[16]在國民黨政府遷台十年間「中華民國」的認同在台灣取得主流霸權的地位。

    但隨者:

1)對戰後新來政權的措施(如:接管不當)與政風感到失望;

2)統治者採高壓手段(例二二八事件引來一場大整肅流血事變),而導致台灣居民與國民黨政府的心理隔閡,許多知識分子亡命海外,反對勢力在國家認同上,分成兩個路線發展:採較激進的台獨路線,先後在日本、美國組成台灣獨立團體,以相抗衡。另少部分社會主義者即中國共產黨佐義國家認同者(如台共首腦謝雪紅於二二八事件後先後流亡香港,後進入大陸),而對既有政權及體制與已全盤否定;在這裡尤其要特別略述台獨路線發展的幾個重要過程:

1.二二八事件後,國際上第一個台獨組織,是由台灣仕紳廖文毅於1950年在日本東京成立的「台灣民主獨立黨」,1956年「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在東京成立,廖文毅被選為總統,成為國際上台獨的代表人物。另一個台獨團體為日本留學生王育德、黃昭堂等人於1960年組成的「台灣青年社」,1965年正式改名為「台灣青年獨立聯盟」[17]

簡稱台獨聯盟。其宗旨以消滅外來政權恢復台灣人的主權與自由,定義「台灣人」為凡是認同台灣為祖國者都是「台灣人」。台灣的統與獨,在日本殖民統治時,針對異族的對立思維,逐漸的轉為中國與台灣之間的分、合關係思考[18]

2.在眾多的台獨事件中提出較周延的台灣獨立理論的要屬1964年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的主張的<台灣自救宣言>其中彭明敏先生率先創建了「一中一台」的言論。他們在宣言中說:『「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不論歐洲、美洲、非洲、亞洲,不論承認中共與否,這個世界已經接受「一個中國,一個台灣」的存在。團結一千二百萬人的力量,不分省籍,竭誠合作,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成立向國會負責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以自由世界的一分子重新加入聯合國』[19]

3.1970年前後明確提出台灣人民族主義

70年代之前,台獨論者相當強調「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差異性與對立性。之後由於國內政治結構的改變,轉變成只要認同台灣就是台灣人,台灣人包括不同梯次來台的漢人和原住民。「台灣人」的內涵雖經修正,但「台獨」以台灣作為國家認同對象卻一直未曾改變[20]

3)因視野的拓展與民主思想的啟蒙而轉向認同台灣;

   0年代末期之前由於國民黨的「威權統治」與「白色恐怖」,以及外省人獨佔政治權力而深化了的二階段的台灣獨立運動。除長老教會宣言外,在政治高壓下一般言論仍不敢暢言台灣獨立。七0年代後期「黨外」民主運動,除訴求民主憲政,人權法治的之外,雖夾雜著本土意識,但尚未提升到標榜「獨立」的國家認同層次。美麗島事件之後「黨外」運動,也僅明確提升為「自決」的主張,1986年民進黨突破黨禁正式成立時該黨即在黨綱中提出「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以自由、自主、普遍、公正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任何政府或政府的聯合,都沒有決定台灣政治歸屬的權利」。在此民進黨首度正式提出「公民自決」的概念,強調自決只是一種手段,一個過程的程序亦即台灣前途應由全體住民來決定至於決定的結果怎樣。要尊重全體住民最後的抉擇。1977年中壢事件,197912月的高雄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民主運動的重要分水嶺。期間「台灣政論」的組合及1978年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黨外人是以立法委員黃信介為串聯核心並在施明德張俊宏等人運籌帷幄下組成「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提出了」<十二大政治建設>訴求重點是解除戒嚴、黨禁實施真正的「政黨政治」不僅在言論層次有共同政見的提出,更思以選舉方式讓台灣人靠「選舉的權利移轉」翻身,在選戰策略有競選餐會和競選書籍的推動,更進一步設立聯合助選的核心組織,其在競選期間掀起的政治熱潮,成為台灣人黨外知識分子跟國民黨對峙最尖銳、最集中的鬥爭場面,也為後來黨外的組織化奠定基礎。

4)國民黨政府外交挫敗造成打擊。

  第三節解嚴後的國家認同

本省人在台灣雖有者相當比率的人口但在政治上及文化上卻都是弱勢族群而國民黨政府為維持其政權的正當性提出了「中國法統」「暫時遷台」「法統延續」等但卻未能在族群間作到權力的平衡本省人非特未能享有與其人口比例相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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