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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 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活動
2009/01/17 14:27:51瀏覽6|回應0|推薦0

 

想要和百對新人幸福百分百嗎?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 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活動,2月5日(星期四)開始報名哦!

         花蓮縣政府辦理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  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活動,訂於本(98)年4月15、16日二天舉辦邀請全國百對新人在來花蓮共渡浪漫婚禮,歡迎全國新人至本縣參加活動。

    鑑於往年參加全國集團結婚活動新人報名相當踴躍,活動結束後陸續有來自全國各縣市父母親或決定結婚新人來電關心與詢問,且深獲好評,為此主辦單位希望為即將步入禮堂之新人,在本縣好山好水及縣民祝福聲中完成婚禮,留下終身難忘且最美的回憶;特別於本(98)年度繼續精心籌劃,在春暖花開的「人間四月天」,為彼此山盟海誓在洄瀾山海互映見證下,許下永恆的承諾,預計邀請100對新人到花蓮來完成終身大事。

活動項目如下:

本活動報名日期、報名資格方式,以及提供參加新人優惠項目如下:

一、婚禮主題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  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

二、報名日期:98年2月5日(星期四)起至名額額滿止,名額限100對新人(備取30對,其中特別保留20對為本縣原住民優先保留名額,於3月16日止未額滿時由備 取者依序遞補),詳如報名須知(含報名表)

三、報名資格:男女雙方須有一方為本國國民,且滿20歲以上未婚男女。

四、報名資料及方式:

(一)報名應備文件:詳如報名須知第貳項。

(二)報名方式:

      1.採親自(或委託)或通訊報名二種方式受理報名。

      2.依親自(或委託)、送達或寄達者,以本府民政處收件先後時間順序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俟補齊後再辦);報名資料均不退還,活動完畢後銷毀。

      3.通訊報名者應以報名日(第一天),郵件始寄達者才予受理報名;於報名日前寄達者,以第二天為受理報名日(建議以宅急便或快捷方式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間)。

      4.報名審核通過後,先預繳保證金2,000元,於活動結束後退還。取消或未報到參加者,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本縣全國集團結婚活動,且已繳交保證金者,不予退還。

五、活動日期:98年4月15、16日(星期三、四)2天1夜(15日上午報到、下午婚禮;16日旅遊行程)。

六、提供優惠項目:參加之每對新人全程免費享有

(一)結婚當日住宿(一晚)。

(二)活動期間餐膳及婚禮當日喜宴(含新人雙方父母親各2位)。

(三)結婚證書及婚禮活動剪輯DVD。

(四)精緻家電禮品乙份(提供全程參與活動之新人)。 

(五)本縣知名攝影婚紗公司及伴手禮名特產店…等各界企業廠商贊助與特別優惠等。

    以上相關活動場地及內容,將俟本府上網招標辦理委外設計規劃後,將陸續公布於本府全球資訊服務網(www.hl.gov.tw)。  

    想要幸福百分百嗎?想和100對新人共同接受花蓮好山好水的祝福嗎?趕快向花蓮縣政府報名,還有更多優惠活動只讓參加集團結婚的新人享有喔!

http://www.hl.gov.tw/ch/NewsContent.aspx?NewsID=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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