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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處理篇
2009/03/11 15:53:07瀏覽1|回應0|推薦0

事故處理篇

發生事故~除了馬上報警外~就是要掌握以下的狀況了:
裕隆汽車法務室整理出來的文件
(非常實用)

輕微車損(不明車損)

肇事情況
1.
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
2.
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
3.
駕駛不慎致車輛輕微受損,且未造成第三人體傷及財損。

處理方式
1.
甲式險處理方式:記下案發時間、地點,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行照、駕照及保險人印章,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辦理出險理賠事宜。
2.
乙式險處理方式: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以免日後出險時產生爭議。

自行撞毀或嚴重車損

肇事情況
1.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造成嚴重損傷。
2.
嚴重撞及路樹、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
3.
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

處理方式
1.
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110)或當地警方處理。
2.
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
3.
儘速將傷患送醫,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
4.
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行照、駕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

與他車、第三人發生事故

肇事情況
1.
與他車碰撞或被撞,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
2.
遭他車撞擊,肇事車輛逃逸。
3.
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致其受傷或死亡。

處理方式
1.
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110)或當地警方處理。
2.
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
3.
儘速將傷患送醫,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
4.
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行照、駕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

失竊

肇事情況

1.音響被竊。
2.
整車遭竊。

處理方式
1.
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
2.
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行照(新領牌照申請書)、駕照、印章,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申請理賠事宜。

和解談判的技巧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理賠所需文件

車體損失險
1.
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
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照影本。
3.
估價單及修妥後的發票。
4.
全損或推定全損,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竊盜損失險
1.
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
警方之失竊證明書正本。
3.
汽車鑰匙。
4.
汽車出廠證明或進口證明書及貨物完稅證明正本
5.
繳稅收據(牌照稅、燃料使用費)正本或副本
6.
汽車註銷牌照登記申請書。
7.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
8.
讓渡書兩份。(須蓋妥車主印鑑章)
9.
汽車過戶登記申請書二份。(須蓋妥車主印鑑章)
10.
抵押貸款車輛應向監理單位辦妥抵押註銷手續。
11.
切結書。(賠付抵押權人)
12.
車主身分證影本或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13.
汽車異動證明書二份(須蓋妥車主印鑑章)

第三人傷害責任險體傷
1.
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
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
3.
診斷書。
4.
醫療費收據或其他補助收據。
5.
和解書或判決書。
6.
戶口名簿影本。
7.
賠償金領款收據。
8.
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影本。

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死亡
1.
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
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
3.
死亡證明書。
4.
除戶戶口名簿影本。
5.
和解書或判決書。
6.
死者遺屬領款收據及被保險人領款收據。
7.
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影本。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1.
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
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
3.
估價單或損失清單。
4.
發票或其他收據。
5.
事故車輛照片。
6.
和解書或判決書。
7.
賠償金領款收據。
8.
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影本。

對申請理賠出險不滿意申訴方式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02)2321-4700

http://www.cpc.gov.tw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台北
(02)2700-1234
台中
(04)375-7234
台南
(06)241-1234
高雄
(07)225-1234

http://www.consumers.org.tw

中華民國產險公會
(02)2507-1766

http://insurance.tradevan.com.tw

中國產物保險
(02)2565-1875

http://www.cki.com.tw

中國聯航產物保險
(02)2565-1875

http://www.cmac.com.tw

友聯產物保險
080-212273

http://www.unionins.com.tw

台灣產物保險
(02)231-1815

http://www.tfmi.com.tw

明台產物保險
080-078888

http://www.mingtai.com.tw

東泰產物保險
080-212880

http://www.tong-tai.com.tw

泰安產物保險
080-012080

http://www.taian.com.tw

第一產物保險
(02)2391-3271

http://www.firstins.com.tw

富邦產物保險
080-009888

http://www.fubon-ins.com.tw

新安產物保險
080-050119

http://www.newa.com.tw

蘇黎世產物保險
080-099988

http://www.zurich.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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