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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祇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008/02/07 00:42:33瀏覽343|回應0|推薦7

生命祇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它並非生生世世可擁有,它一生只有使用一次。
儘管父母、家人只有此生可以使用親情的可貴與溫暖,
物質的享受也只是此生得以享受與使用,
這些無法跟隨的生命的結束而形影不離。
世事無常,把握當下,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讓生命有如蠟燭般放光芒照亮著。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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