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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罪的輕重(上)
2024/03/13 21:08:34瀏覽241|回應0|推薦16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這一集我們要探討的是「逆罪的輕重」。經由前面幾集節目的說明,相信電視機前面的觀眾們,都已能夠明白佛教戒法中的逆罪,是極重的惡罪。造作了逆罪,就要下墮阿鼻無間地獄中,受極為嚴苛而慘痛的罪報。然而五逆或七逆罪各個逆罪之間,彼此還是有輕重之別。乃至每一逆罪的成就程度不同,也會有輕重之分。逆罪輕重罪報的種種差別,就是這一集節目所要探討的內容。

釋迦牟尼佛在菩薩《優婆塞戒經》中開示說:【是五逆罪,殺父則輕,殺母則重。殺阿羅漢重於殺母,出佛身血重殺羅漢,破僧復重出佛身血。】(《優婆塞戒經》卷7)首先,父母養育子女恩同天地,身為子女本來就應當竭盡所能孝養奉侍,來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反過來如果殺害父母,當然就成就逆罪,是違逆人倫的極重罪。但是以殺父和殺母兩罪來比較,那麼殺母重於殺父,因為通常母親是與子女最為親近的人,從辛苦懷胎十月,子女出生後還要早晚哺乳,推乾就濕細心照料,所以母親對子女的恩德特別重大。

佛教經典中也有記載,就是阿闍世王受到提婆達多的教唆,自立為王後,便將父親頻婆娑羅王,幽禁在王宮地窖中,並削去了頻婆娑羅王的腳底,讓他不能走路,並且不給他飲食,要讓他餓死在地牢中。這時頻婆娑羅王的夫人,也就是阿闍世王的母親韋提希,每天將身體沐浴清淨,將和著酥蜜的麵粉塗在身上,又在身上配戴的瓔珞中裝著葡萄果汁,然後進去地牢中探望頻婆娑羅王,隱密地讓頻婆娑羅王每天吃酥蜜麵粉、飲用葡萄果汁,讓頻婆娑羅王得以繼續存活。可是後來這件事被阿闍世王知道了,阿闍世王非常生氣,拿著利劍就要去殺害他的母親韋提希夫人。

這時有兩位聰明的重要大臣,一位名叫日月光,一位叫作耆婆,就向阿闍世王稟白說:「我們聽過婆羅門的經論中說,這一劫從開始以來有一萬八千個惡王,為了貪圖王位而殺害了父親以僭奪王位,卻從來不曾聽說,有國王無道到要將自己的母親殺害,君王如今要做出這樣違逆倫常的事,真是沾污了王族貴族尊貴的種姓,臣等無法忍受這種屠夫劊子手的行徑,我們都不應該繼續住在這裡。」說著,兩位大臣就手按著劍堅定地退去,準備離開而不再輔佐阿闍世王。

這時阿闍世王驚慌害怕了起來,因為耆婆是他十分倚重的重要大臣。他問耆婆:「你不再幫助我了嗎?」耆婆就再次勸誡阿闍世王:「大王!您一定要審慎行事,千萬不可殺害了您的母親,造作了違逆倫常的事啊!」阿闍世王聽了耆婆這樣再次勸誡,才放棄了要殺害母親的念頭,然後將韋提希夫人幽閉在深宮,不得再出去走動,也不能再去見她的丈夫頻婆娑羅王。

韋提希夫人因為遭逢如此重大變故,完全厭棄娑婆五濁惡世,於是懇求 釋迦世尊教導她,觀想求生淨土的法門;於是 世尊就為她宣說觀想念佛求生極樂世界的法門,這就是淨土法門中極為重要的一部經典《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的緣起。從這則經典中的記載,也可以看出在古印度,殺母較之殺父更為社會倫常所不容,殺母的罪當然要比殺父重。所以成就殺母逆罪,在無間地獄中的時間,將會比殺父更為長久。

其次,如果殺阿羅漢,罪又比殺母重。這在《梵網經》所列的七逆,就是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闍梨、破羯磨轉法輪僧以及殺聖人中,那就相當於是殺聖人;是指殺阿羅漢或殺初地以上在家、出家的勝義菩薩僧。這其中如果是殺諸地菩薩,罪就比殺阿羅漢重,因為阿羅漢捨報就入涅槃,除非他已迴小向大轉變成為修大乘佛菩提道的菩薩,否則僅此一生能利益的眾生是有限的;而諸地菩薩在入地之前,就已斷盡我執思惑,煩惱障習氣種子已不再現行,有能力能入無餘涅槃解脫三界生死,但因勇發十無盡願,縱使虛空有盡,而利樂眾生的願卻永無窮盡,因而留惑潤生永不入涅槃,世世再來受生。從入初地開始,直到成佛的兩大阿僧祇劫,能利益的眾生無量無數,不可限量。

再者,從阿羅漢與菩薩累積的福德與智慧資糧的差異來說,諸地菩薩早在六住位將滿心而明心見道前,從初住位就已開始外門廣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的菩薩六度;明心不退入第七住位後,進入內門廣修六度萬行,持續經過了十住、十行及十迴向位,前後整整一大阿僧祇劫都在這上面修,乃至入地後還是繼續修這六波羅蜜多,甚至加修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多,再經兩大阿僧祇劫以圓滿六波羅蜜多。而阿羅漢雖然斷了我見,進而更斷了我執,能出三界輪迴生死,卻不以修習六度波羅蜜為必要,縱有所修也是隨緣而修,所以他所具有的福德資糧比之諸地菩薩,可謂相差不可以道里計,差太遠了。

又菩薩修學佛菩提道,於六住位明心見道時,已證法界實相心如來藏的總相,發起根本無分別智的總相智,有了大乘無生忍;然後從第七住位開始,修學別相智,廣修後得無分別智,直到見道通達進入初地,這時對於佛菩提道修學的內涵與次第已經完全清楚,真正開始修道位道種智的修學;接著分證諸地無生法忍,地地增上直到圓滿道種智,究竟成佛具足一切種智。

而阿羅漢所證的智慧稱為一切智,不論是屬於慧解脫或是俱解脫的阿羅漢,都是由於聲聞一切智中的十智或九智而得解脫,證得解脫果。一切智的十智就是世俗智、法智、類智、苦諦智、苦集諦智、苦滅諦智、苦滅道諦智、知他心智、盡智還有無生智。其中這個知他心智,並不是在講他心通,而是說從自己所證的智慧,來瞭解眾生的心境,那叫作知他心智。那九智則是十智中少了無生智;雖然有解脫果的身證,但是沒有無生智,他就不能為眾生說法。這聲聞的一切智,都屬於出三界生死的解脫道智慧,但卻只是佛菩提智裡面的極小部分的智慧,只能斷分段生死的煩惱,完全不涉及法界實相的親證,不牽涉到佛菩提道所講的無生法。因此阿羅漢縱使證得聲聞解脫智的十智具足,對於大乘菩薩所證的般若總相智,尚且不能稍稍了知,何況之後的別相智及種智。

反之,修大乘佛菩提道的菩薩,見道明心必須先證第八識如來藏,然後就能現起般若智的法智與類智。再由這般若的法智與類智,必能同時發起解脫果十智中的苦、集、滅、道智,還有知他心智。然而就佛菩提道修學來說,這還只是相見道位修證的別相智而已,到了見道通達入地前,必定會具足解脫果的十智。所以從智慧證境來比較,阿羅漢與諸地菩薩也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更何況重要的是,聲聞法是要取滅的,證得阿羅漢果後,他如果不滅除蘊處界,就不是證無餘涅槃,不但蘊處界要滅掉,所證的解脫智十智也全部要滅掉,才能夠入涅槃。因為如果這十智不肯滅,他就必須保持著意識心和意根,才能使聲聞解脫的十智繼續存在。當他必須保持著意識心與意根,就必須重新再入胎,那他的生死流轉可就永遠要持續下去。所以阿羅漢若是要行涅槃行,到臨命終的時候,是要把包括自己所證的解脫智十智在內的一切全部都給滅掉,結果就是解脫道的所修與所證,就連阿羅漢自己也無法住持。反而是要修證含括了解脫道的佛菩提道的菩薩們,因為永不入涅槃,而能同時住持解脫道的法道。從這以上的種種的理由,就可以證明平實導師在《優婆塞戒經講記》中說:「殺諸地菩薩的罪業,又比殺阿羅漢重。」確實是誠實語,絕非虛誑語。

《梵網經》中的七逆,比五逆增加了殺和尚及殺阿闍梨的罪,這兩個罪與殺聖人的罪來比較,因為和尚是指修學佛法的受業本師、親教師,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導師。而阿闍梨則是受業時教授威儀的軌範師、教誡師,都是我們佛道修學的師長,跟父母一樣是屬於報恩田。如果造作了殺和尚及殺阿闍梨的逆罪,原則上罪業應該不比殺聖人重。但是如果自己的和尚或阿闍梨,本身就是初地以上的聖人,也就是以犯七逆罪的對象來說,他同時兼有了和尚與聖人,或阿闍梨與聖人的身分,這時如果犯了殺和尚、殺阿闍梨的罪,那就有所不同、逆罪的輕重會依照和尚、阿闍梨所證菩薩階位高低而定,結果一定比單純殺一位相同階位的聖人,所得逆罪還要來得重。比如說:和尚、阿闍梨是初地菩薩,那殺和尚、阿闍梨的罪,一定會比同樣殺一位初地菩薩,但他不是自己的和尚、阿闍梨來得重。因為已證初地的和尚、阿闍梨,既是功德田也是我們的報恩田,是兼具這兩層重要的身分緣故。

再來說出佛身血重殺羅漢,學佛人應該要知道,三寶以佛為主,所謂「佛為法本,法從佛出」,有佛而後有法,而後有依法修行的僧眾。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應身佛來此世間,示現八相成道,宣演三乘菩提妙法,眾生再怎麼修行,也無法真正證涅槃得解脫。古時印度外道很多自稱證涅槃的,然而他們所稱的涅槃,不出欲界中離語言相的離念靈知,乃至初禪等至位到四禪等至位中一念不生的境界,根本還在三界中,何來解脫呢?直到 釋迦牟尼佛出世弘法,才有人歸依佛,聞佛開演聲聞解脫道之法而真正證涅槃。所以聲聞解脫道之法皆從佛出。聲聞解脫道的法如此,那連證得聲聞極果的阿羅漢都不知不證的佛菩提道的法,當然更是從佛出,以佛為根本。既然沒有佛,就沒有證果的阿羅漢,也沒有諸地菩薩的修證,當然造作出佛身血的逆罪,就重於殺阿羅漢或諸地菩薩的殺聖人了。

另外,我們之前也舉了經文說:【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若害色身,則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罪。】(《大方便佛報恩經》卷6)所以出佛身血,通常是指傷害應身佛的色身。這除了 釋迦牟尼佛在世時的提婆達多外,就沒有第二人了。但是應身 釋迦牟尼佛,出世說法的一大事因緣,就如《法華經》中說,要開示佛之知見,讓弟子們得以悟入佛之知見,目的就是:「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妙法蓮華經》卷1)就是要讓一切眾生,都能夠得真實解脫,乃至究竟成佛。而這個十方諸佛共同的知見,正是眾生各個具有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永不生滅的第八識如來藏真如心。因為如來藏才是菩薩歷經三大阿僧祇劫成就佛道的所依,所以如來藏法就是諸佛正法。如果有人破壞如來藏這個 釋迦世尊的正法,例如:否定第八識如來藏真實存在,說如來藏是外道梵我、神我思想的復辟,就是告訴大家,如來藏是不可知、不可證的虛妄法;那麼學佛人聽了之後,對於學佛首要,就是悟入第八識如來藏就會產生懷疑,甚至連 佛陀開示如來藏妙義的真實正法都不信受,不能心得決定,就不願意依法實修實證,結果應身佛出世說法度眾的目的就無法達成,祂示現人間就全無意義了。那不就等於在應身佛身上搞破壞,甚至刺了應身佛一刀一樣嗎?

因此平實導師在《優婆塞戒經講記》中提到:「佛不在世時,破壞正法也是出佛身血。」就是在說明這個道理。然而導師在這裡,所說的破壞正法,如果加以細分,則應指 世尊演說的二乘菩提解脫道的了義法,如果破壞的是大乘佛菩提的究竟第一義法,像般若及方廣唯識的二、三轉法輪如來藏妙法,那這個破法罪,當然也是出佛身血。然而就如我們之前引據《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聖教開示:毀破般若波羅蜜的人,世尊叫他污法人、壞法人。說破壞大乘佛菩提究竟第一義法的人,他未來所要承受罪業之重大,絕非單純犯逆罪的人可以比擬的。

最後來說破僧復重出佛身血,就是逆罪中以破僧罪最重。這裡破僧,依我們之前在「佛教戒法中的破僧逆罪」這一集節目中,我們根據《梵網經》七逆罪中的破羯磨轉法輪僧所作的說明,知道這破羯磨轉法輪僧,就包括了破壞羯磨的僧眾,還有第二種是破壞誹謗主持羯磨的菩薩僧,以及第三種就是破壞誹謗轉法輪僧,有這三種情形。

但是時間的關係,只能夠留待下一集節目當中再為大家解說了。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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