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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4 05:06:46瀏覽69|回應0|推薦1

收費員當低頭族 交局:公務需要不罰

 

自由時報2013年2月6日 上午4:32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民眾拍下路邊停車收費員執勤時逆向騎車,且開單時當起低頭族;交通局表示少數收費員為求方便而逆向騎車,將加強要求,但因公務需要而當低頭族,交通部有函示排除在罰則之外。

不過,交通局說法讓民眾批評為「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馬路上也常看到騎車或停紅燈時講手機的員警,誰知道他是不是在執行公務?

一路逆向騎車開單 遭檢舉

這位民眾日前經過廣州街時,發現騎著機車沿路開單的收費員,竟然一路逆向開單,且停下來開單時並未離開機車,而是坐在車上當起低頭族,查詢隨身攜帶的小電腦,相當危險。

交通局收到民眾檢舉進行查處,證實該收費員逆向開單,將要求改進。據了解,路邊停車收費員每月至少要有十四萬元的收費績效額度,為了搶時間,才出現逆向開單的情形。

至於在車上當起低頭族,交通局停管中心主任蘇俊欽強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之一條在今年元旦實施後,交通部曾函示因公務需要而當低頭族,排除在罰則之外。蘇俊欽說,如果當地車流量大,會要求路邊停車收費員下車開單,以免發生意外。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之一條規定,駕駛人只要在開車、騎車,或停等紅燈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有電腦功能的設備,不論是通話、傳訊息、玩遊戲、拍照、上網,還是接收電子郵件等,都會收到罰單,汽車駕駛可罰三千元、機車騎士可罰一千元。

http://tw.news.yahoo.com/收費員當低頭族-交局-公務需要不罰-203209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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