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元旦開始,如果民眾駕駛汽機車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類似功能裝置,就會被受罰。有立委就指出,這項法令對執行勤務的員警非常困擾,不過,交通部澄清,只要是經過法令特許者,就不在處罰範圍內,勉勵警方按照規定大膽執法。
(蕭照平報導)
從元旦開始,如果民眾駕駛汽機車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類似功能裝置,就會受罰。不過,中華民國警聲會會長楊太太表示,不少基層員警就反映這項規定造成不少困擾。
『他是在查東西,所以他當了低頭族,那我們覺得說這件事情很嚴重,因為基層員警說以後看到贓車他們不願意再去按』
這是因為警察勤務配有警用PDA,如果遇到可疑車輛可以立即調閱資料,甚至用無線電呼叫支援,但這些勤務上的程序,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就認為,會使警察跟低頭族一樣違法。
『那員警執行勤務時候,查的時候一定要低頭,同樣被質疑是構成違法也要裁罰』
不過,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彥伯澄清,只要經過法令特有許可者,就沒有違法情況。
『在我們宣導期實施辦法有規定,法令另有規定許可者就不在此限,其實這就是給相關機關有授權的規定』
交通部認為,這項辦法不會造成相關機關困擾,同時也勉勵警方按照規定大膽執法。
http://tw.news.yahoo.com/看警用pda也要罰-交部-特許者免罰-023621649.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