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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1 18:17:18瀏覽88|回應0|推薦0

酒測值下修新法上路 超標肇事壽險可拒賠

作者: 林惠琴 | 卡優新聞網2013年1月3日 上午5:04

  回顧內政部統計處資料,去(101)年平均每天有1人死於酒駕事故,釀成許多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因此交通部會同內政部下修酒測標準值,期許減少類似意外。壽險業者提醒,隨著新法上路,傷害險保單的理賠標準有所更正,若酒測值超標發生的行車意外,將可能領不到任何賠償,民眾千萬不可心存僥倖。

  根據交通部會同內政部修正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自今(102)年起,「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二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飲用酒類或類似商品後,吐氣所含的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高於0.03%,不得駕車。

  對照原先要求的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成分低於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未達0.05%,很明顯地,標準更為嚴格。具體來說,1位體重50公斤的成年人,只要酒精濃度5%、1瓶300cc的啤酒下肚,檢測值即可能超過新法的警戒線,屆時將可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

  中國人壽總公司售後服務體系協理許竹芳表示,檢視舊有的法令,規定中提及的這3類特定駕駛人,不幸酒駕車禍導致自身傷亡,只要酒後吐氣所含的酒精成分未逾越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未達0.05%的標準值,通常各家壽險業者仍會視情況,依照保戶的傷害險保障範疇予以理賠。

  然而,許竹芳強調,依照修定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及傷害險保單條款條文精神,若吐氣所含的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高於0.03%,壽險業者可以拒絕理賠,因此民眾切勿逞一時之快貪杯上路,以為即便酒後肇事發生意外,仍適用意外保險理賠這層防護罩。

  另外,金管會提醒,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車主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確保汽、機車肇事發生意外時,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壽險業者可承擔賠償責任。未投保可處以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的罰鍰;若屆滿前未再行訂立者,汽車投保義務人可罰3,000元至15,000元,機車則是1,500元至3,000元。

注意:未成年請勿飲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http://tw.news.yahoo.com/酒測值下修新法上路-超標肇事壽險可拒賠-21042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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