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酒駕服勞役104小時 不夠抵罰款❈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駕訓班➜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0932-819-204
2013/02/14 06:57:32瀏覽135|回應0|推薦0

酒駕服勞役104小時 不夠抵罰款

作者: 記者何烱榮╱員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明年元旦開始,新制酒測達0.15就開罰,有人以為不想易科罰金,改易服社會勞動就能了事;彰化縣李姓男子就是一例,酒駕後易服社會勞動折抵罰款,沒想到流汗做了104小時工作後,仍不夠折抵罰款,提出異議被法官駁回。

48歲李男前年6月14日晚上9時在芬園鄉員草路餐廳,跟朋友吃飯喝酒後騎機車回家,不勝酒力,在芬園鄉彰南路2段失控衝撞路邊轎車,送醫救治時抽血檢驗,酒精濃度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李事後向男子認錯,賠償車主損失、達成和解,因無不良紀錄,檢察官給予緩起訴2年,附帶條件是到社區易服社會勞動104小時。

李男按時到彰化地檢署觀護人指定地點服社會勞動,每天工作6小時,去年2月1日完成,沒想到今年9月竟收到監理站裁決書,依騎機車酒駕裁罰4萬5千元,佐以勞委會規定的基本工資時薪103元,李男易服社會勞動104小時,僅能折抵1萬712元,還須補繳不足的3萬4288元餘額,並吊扣駕照1年,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服勞役104小時-不夠抵罰款-191000880.html

高雄市鳳山區大發集團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賴建平 教練(a0932819204)E-MAIL:a0932819204@yahoo.com.tw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0932819204&aid=730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