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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款與獎勵金將脫勾 ❈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駕訓班➜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 0932-819-204
2013/02/03 18:06:14瀏覽50|回應0|推薦0

交通監理議題672:歹看 交通罰款與獎勵金將脫勾

許多民眾行車在路上,都有因違規被開單的經驗。也因民眾所繳納的罰款,部分金額轉為交通安全獎勵金的作法,讓許多民眾認為「警察開的越多賺的越多」,因此「警察卯起來猛開單」的不好觀感。昨(七)日交通部表示,考量社會對於「獎勵金」一詞有所誤解,將進行修正違規罰緩的運用,將罰款與獎金分離。

在國內不論騎車或開車,駕駛人多少都有被警察開單的經驗,不論是違規停車,超速甚至是紅燈右轉,只要遇到警察開單,除非有爭議進行申訴,要不然都只能乖乖繳罰款後了事。這些民眾繳納的罰款,部分轉為執法人員的獎勵金,讓民眾心裡很不是滋味,進而批評警察或執法人員為了衝業績,開起罰單來毫不手軟的聲浪也就不斷。

交通部昨日討論「道路交通違規罰緩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中,目前民眾罰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各機關的作法予以脫勾。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緩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六條,「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作為交通執法相關經費使用。其提撥作為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部分,應以百分之六十五為上限」以及第三條、第五條都有獎勵金相關規定,讓被開單的民眾感覺好像在政府、執法單位與執法人員分贓一樣,民眾觀感自然難會有好觀感。

交部表示,將配合修改「道路交通違規罰緩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修正辦法中的第三、第五、第六相關於獎勵金的規定,第八條原條文則是全數刪除。

因此日後所有交通違規罰款入庫後,僅能作為交通相關執法的經費之用,再也不能提撥給執法人員。至於執法人員日後的獎勵措施以及辦法、預算,交通部表示將由各級政府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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