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後座乘客需繫上安全帶的措施今天正式起跑,雖然取締上會因為汽車車窗貼上深色隔熱紙而較為困難,不過可千萬別想試著賭一把,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到底後座乘客沒有繫上安全帶,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交通部路正司陳彥伯昨(三十一)日表示,一般四輪以上汽車與計程車是有所區分,而且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的罰則有所不同,基本上來講,一般道路是一千五百元,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則是三千至六千元。
警政署何海民副署長表示,今天起,各縣市警察局由交通大隊到分局,都會按照正常道安勤務進行勤務編排並以四到六人為一組進行取締,地點包括車站或是十字路口等交通較為繁忙之處,以不危及行車安全的方式進行攔撿取締。
至於民眾較為關心的罰則部分,陳彥伯表示,罰則區分一般道路與快速、高速公路。這兩種路段的罰金有所不同,而且超過六十天未繳納罰金,罰金的最高上限也有所不同。陳彥伯進一步表示,一般四輪小客車或是營業用計程車的處罰對象也有所不同。
陳彥伯強調,一般小客車不論是幾個人沒繫上安全帶,都是處罰駕駛人一人;而營業用計程車則是算乘客人頭,不過計程車駕駛必須要有做到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的宣告義務。
民眾較為關心的罰則部分,一般四輪以上汽車因為只罰駕駛人,所以一般道路處罰一千五百元,但是高速、快速道路則是處以三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
至於營業用計程車的罰款方式,陳彥伯表示,是算乘客的人頭。陳彥伯進一步解釋,營業用計程車在一般道路被查獲乘客未繫上安全帶時,不處罰駕駛而是處罰乘客,一人是處罰一千五百元;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同樣處罰乘客,一個人就是處罰三千到六千元不等罰緩。
陳彥伯強調,若是在六十天的最高繳納期限內,受罰民眾不去繳罰緩的話,罰金還會跳高,民眾千萬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另外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林福山科長提醒,依照監理規定,不論前後座的安全帶在驗車時都要通過檢驗,另外他也強調,後座有幾組安全帶,就只能搭乘幾位乘客,也就是說車輛出廠時就有規定後座可搭乘乘客數,民眾載運乘客時要注意。